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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310-00348 组配分类: 职务晋升、评优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第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310-00348
组配分类: 职务晋升、评优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第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宣城市第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9 13:04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机制,根据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分配方案,征求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为核心,着力构建和谐校园,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而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 分配原则

1.促发展,保稳定。学校统筹、退离人员优先安排,以及贯彻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奖励性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奖励性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奖励性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奖励性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组   长:陈俊鹏

副组长:奚志兵 程和平 吴宣东 邢  军 汪智源

成  员:尚  珍  詹  星  冯晨阳  朱长友  许万阳  曹建辉  方小军  邵国宏  潘学跃

       四、发放对象

1.本校在编的教职工和学校自聘的教职工。

2.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区人事局、财政局、教体局《宣州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569号)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发基础性工资,不发奖励性工资。

3.长期病事假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每学期超过5个月以上),其基础性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离岗休息人员:我校教职工根据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因身体原因或工作变动,由个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提前两年离岗休息,学校可按本校教职工平均奖励性工资额的70%发放。

5.因工作需要,经区教体局同意的上级部门、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教体局借用人员,其奖励性工资由编制所在学校按教师平均奖励性工资额标准发给。

6.自聘人员奖励性工资视财政核算状况处理,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另行发放,不占在编教师绩效工资总额。

五、工作量标准:

1.学科标准工作量:语数外10/周,理化生、政史地11/周,音体美信技12/周(为标准课时,均按10节标准课时计算),超过部分按超工作量计算。

2.行政岗位折算标准工作量:校长10/周,副校长、专职书记、校长助理、工会主席7/周,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5/周。

3.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兼职奥赛中心主任、文化中心主任、科技中心主任1/周。

4.班主任5/周。

5.分管主任、年级部部长副部长4/周,年级部组长副组长3/周。党务工作者按照上级党委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非教学人员课时数按基本标准课时数执行。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发放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校内业绩奖励和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其中,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高考奖金发放不纳入本办法。

(二)校内业绩奖励(B

1.教学业绩奖励

1)期末联考备课组奖励

依据市教体局最近一次统计的高考在籍学生成绩分析,期末全市统考在八所省级示范高中,在籍学生一本有效人数位居全市第一名,教研备课组每人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000元,第四名奖500元,备课组长重复计算一次。

(2)期末联考贡献率奖励

在全市期末联考中,班级单科一本人数+本科人数总贡献率班级前三名,奖励该科教师300元。班级一本和本科划线依据市教育局最近一次高考统计在籍生一本和本科人数来切线。在总贡献率相同的情况下,再比较一本贡献率,然后比较平均名次。

(3)期末联考优秀管理奖

依据市教体局最近一次统计的高考在籍学生成绩分析,年级一本有效人数突破500人,奖励年级部管理团队每人500元;年级一本有效人数突破550人,奖励年级部管理团队每人1000元;年级部一本有效人数突破600人,奖励年级管理团队每人2000元。以此类推。

4)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认定的比赛(以职称评定认定为准)获奖,给予相应奖励。

2.教研业绩奖励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大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00元,50元。若同类各级参赛,以最高名次奖励,不重复计算。

(2)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奖励80元、50元。若同一篇文章参加各级各类评比,以最高等级奖励。

(3)承担国家级课题研究并结题,主持人奖励2000元,主要参与者,奖励400元;承担省级课题研究并结题,主持人奖励1000元,主要参与者奖励200元;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并结题,主持人奖励500元,主要参与者奖励100元。

3.优秀教辅人员奖

按照每年的年度考核打分,评选优秀教辅人员(占比同当年区教体局给我校的年度优秀比例),每人每学年奖励500.

4.优秀艺体技术人员奖

按照每年的年度考核打分,按照年度考核分组评选优秀艺体技术人员(占比同当年区教体局给我校的年度优秀比例),每人每学年奖励500.

5.优秀教育工作者奖

    每年评选若干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由党总支和校长室提名,经过教代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每人每学年奖励500元。

(三)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工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考核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可以获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1.教师超工作量奖励

教师累计工作量(不含班主任工作课时)超出标准课时,在参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岗位系数上浮一档。

2.班主任工作奖励

教师积极承担学校班主任工作的,在参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岗位系数上浮一档。

3.教师个人岗位系数

   满工作量的教师岗位系数不足1的,以岗位系数1参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标准系数见附件。

4.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绩效工资总额(A-校内业绩奖励(B)÷校内教职工实际总岗位系数*教师实际个人岗位系数

   七、教师个人绩效工资总额

       教师个人绩效工资总额=校内业绩奖励+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扣除-材料上交扣除-会议扣除

  八、其他事项

1.根据宣州区中小学《聘用合同书》规定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离岗逾期不归,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工资。

2.病事假扣除。病假每天扣除绩效工资50元,事假每天扣除绩效工资100元无故旷工每天扣除绩效工资500元。

3.会议扣除。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年级部教师会议、教研会议、集体备课会议等等,每缺一次扣除50元。

4.材料上交扣除。学校各职能部门要求上交的材料没能及时上交,每缺一次扣除100元。

5.个人奖励性绩效按照学期核算,绩效工资按年度发放。

       九、此方案用于2022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若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