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区办发【2010】32号)文件精神,和《宣城市第二中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岗位设置
我校岗位设置总量为313个,包括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297个,工勤技能岗位14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 29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6%;辅系列岗位为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六级,岗位设置数为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4%。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2个,其中七级(正科级)1个,九级(科员级)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297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9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
其中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9个,七级岗位40个。
2.中级岗位1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
其中八级岗位35个,九级岗位47个,十级岗位 36个。
3.初级岗位8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其中十一级岗位40个,十二级岗位41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14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3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5个,技术工五级(初级工)6个。
四、各类岗位基本条件和年限要求
(一)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副高五级岗位一般应在副高六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副高六级岗位一般应在副高七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中级八级岗位一般应在中级九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中级九级岗位一般应在中级十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助理十一级岗位一般应在助理十二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特殊人才晋升级别岗位年限经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一级、二级工勤技术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高级技师、技术技师等级考评;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高级、中级技工技术等级考核;
学徒期满,通过初级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术岗位。
五、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职责:
1、满工作量(教代会规定的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除外);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若学校工作需要,应承担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年级部部长、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工作;
3、参加、完成学校组织的教学科研工作;
4、教学成绩良好;
5、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六、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1、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领导组:
组 长:陈守先
副组长:夏善清 陈炳华 刘方国 陈俊鹏 李瑞杰
成 员:蔡章旺 王荣清 冯晨阳 吴宣东 王希成
李家树 程和平 尚 珍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蔡章旺 副主任:尚 珍
领导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明确管理职责。
①领导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岗位设置工作。
②设置和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参杂个人感情因素和营私舞弊行为。
(二)岗位聘用程序
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定岗名单。
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3、岗位考核晋升办法。同级岗位竞聘上岗,如同级岗位竞聘人员超过岗位职数,按量化考核积分排序。量化考核计分办法如下:
(1)教龄或工龄每年计2分,在二中工作每年1分,职称每年4分。
(2)任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年级部部长、副部长、组长、副组长、中层以上干部工作每一年计2分,教研备课组长每年计1分。(同期兼任不重复计分);
(3) 省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计4分,市骨干教师计3分,市教坛新星2分,区骨干教师2分,区教坛新星计1分;
(4)在任职期限内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设计,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省级分别计4、3、2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分;在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别的三等奖计分,在市教育刊物上发表文章一篇计0.5分(此项累积计分不超过10分);
(5)在任职期限内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9、7、5分;省级分别计5、4、3分;市级分别为3、2、1分;(同一次比赛取最高分,不累计积分;不同次可以累计计分,此项累计积分不超过18分)
(6)任期内承担国家级课题研究并结题,主持人12分,参与者3分,省级课题研究并结题,主持人8分,参与者2分;市级课题研究并结题,主持4分,参与者1分;
(7)任职期间获国家、省、市、区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计8、6、4、2分;教育部门表彰的分别计4、3、2、1分;
(8)工作业绩由岗位设置领导组,根据任职期间教师业绩综合评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在竞聘中教师要提供原始相关材料);
(9)任期年度工作考核优秀,每年计2分。
4、公示。
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经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教职工的聘用岗位,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书。
(三)岗位聘用管理
1、实行聘用动态管理
本次岗位聘用与管理,按照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实行定岗,报上级人事部门核定。
本次合同从2010年9月1日算起,每三年签订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中途变更。
2、严格执行岗位比例
本次聘用严格按照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和核定的结构比例进行,保证现有参加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
3、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聘用
今后凡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4、严守岗位设置纪律
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市区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过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5、学校自聘人员,也对照相应条件,聘用到相应岗位,享受同等待遇,学校根据岗位需要,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报教体局批准后实施。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201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