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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310-00334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认定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310-00334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认定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宣城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19 10:43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校内资助资金,使校内资助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校内资助行为,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实现精准资助的工作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校内资助对象范围

我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校内资助类型的设立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根据实际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奖学金、减免学费等资助项目。

(一)减免学费

为保证学生正常完成学业,学校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减免学费的方式进行资助,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和减免学费金额。减免学费每学年评定一次,标准为每人每学期850元,评定程序按国家助学金评定程序执行。

(二)校内励志奖学金

校内奖学金为综合奖,是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学生的奖励。

1.奖学金评选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一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强不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在各项竞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2.评定办法

1)奖学金原则上从起始年级开始设置奖项,确定获奖等级和获奖人数。

2)学校成立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德育、教务、总务、团委、学生资助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的审议评定。

3)评定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和班级推荐相结合,评审小组按班级或年级学生数比例推荐候选名单,候选名单经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小组评议审定。获奖名单认定后应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发放资助资金。

三、评定程序

减免学费、校内奖学金受助对象评定程序:

学生申请班级评议 → 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 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 学校公示 → 统一发放资助金。

(一)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评议小组递交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相关资助政策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初步确定资助对象,评议后班主任签字,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班级评议小组初步评议结果进行审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四)学校领导小组审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五)学校公示,完成资金发放。本人提出申请和班级推荐相结合,评审小组按班级或年级学生数比例推荐候选名单,候选名单经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小组评议审定,受资助名单认定后应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发放资助资金。

四、资金发放与管理

(一)足额计提校内资助资金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校内奖学金、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资金发放

学校确定校内资助奖学金、减免学费等名单后,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并完成校内资助资金发放任务,资助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卡发放。校内资助资金发放后,受助学生在资金发放表上签字确认。校内资助资金发放春季学期应于5月底前完成发放任务,秋季学期于11月底前完成发放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校内资助资金管理。按照《宣城市普通高中校内资助管理办法》(〔201437号)文件要求,财务部门要制定学校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将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纳入学校预决算管理,按照“足额提取、收支平衡、专项列支,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确保校内资助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民生工程,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在学生资助管理中严重违背国家资助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工作人员、班主任,实现“一票否优”,当年不得参加各类评优,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进行行政问责。

(三)加强资料建设。学校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校内资 助档案材料,分年度建立健全校内资助档案。校内资助档案应当与财务报表账目一致。财务等部门要配合学生资助中心做好校内资助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并按照目录要求完成资料建设。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