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教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教体局> 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 宣城市第二中学> 学校概况> 规章制度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401-00048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二中教师师德师风奖惩暂行规定(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9 发布日期: 2024-01-1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401-00048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二中教师师德师风奖惩暂行规定(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9
发布日期: 2024-01-19
宣城二中教师师德师风奖惩暂行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4-01-19 10:24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师德师风十五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3、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5、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6、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7、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8、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

9、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10、严禁擅自办班或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

11、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12、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13、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14、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15、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对师德师风优秀教师的奖励

1、在年度考核和各级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评定。

2、在每年学校教师节庆祝大会上对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区级师德标兵、市级师德标兵等进行专门的表彰和奖励。

3、在校内外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三、对违反师德师风禁令教师的惩罚

1、对违反禁令情节较为严重的党员教师,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细则进行处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对违反禁令情节较为严重的非党员教师,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细则进行处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对违反禁令情节较轻的且认错态度较好的教师,要求其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校大会上通报批评,且当年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