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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310-00332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第二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310-00332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第二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宣城市第二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19 10:20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假期的种类、期限和待遇

(一)事假

请事假者必须持书面申请提前一天办理手续。

个人外出学习、进修的,必须有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个人外出学习、进修的,第一年脱产学习按正常假处理,继续学习(未取得该学历)若请假则按事假处理。

事假期间福利待遇:按照扣除实际课时数×学校单位课时津贴×2 执行。

(二)病假

请病假者须持有区级以上(包括区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本人请假申请,事后要提供治疗相关费用的发票。

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病假期间福利待遇:按照扣除实际课时数×学校单位课时津贴×1.0 系数执行。

(三)丧假

教职工的祖(外祖)父母、父母(含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去世,可请假 3 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婚产假

按照国家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二、请假审批制度

教学人员请假,不管是事假、病假、产假,事前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办请假;重病者在病愈后补办请假手续和提供区级以上(包括区级)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计算;提前返回岗位者,需要到相关部门销假;重急事者在回岗位两天之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否则按旷工计算。

一天以内(含一天)向职能部门分管主任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向分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向副校长请假);四天以上由区教育体育局审批。

班主任请假,班级管理需委托他人代理。说明:

以上计算请假时间,扣除节假日。

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