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656/202309-00084 | 组配分类: | 绩效考核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宣城市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656/202309-00084 |
组配分类: | 绩效考核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宣城市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宣城市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宣城市实验小学十三届一次教工大会通过)
为了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全校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落实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宣州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绩效(年度)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教人[2009]109号)及教人[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凡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区教体局上挂、分流人员)且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都属于绩效工资发放范围。不参加绩效考核的工作人员,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不发绩效工资。绩效考核不确定等次人员,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标准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三、津贴来源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学校教师数×教师划拨资金系数+学校学生数×学生划拨资金系数+学校班级数×班级划拨资金系数。分学期计算,两学期合计为全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四、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工作量大和做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同时上报区教体局备案。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
1.实行坐班制,对教职工进行考勤,教职工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考勤工作由当日行政值班人员负责,考勤结果由教导处统计汇总。
2.每人每月设考勤奖150元,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事假一天扣50元,病假一天扣40元,以此类推(考勤奖一年执行10个月)。如累计病、事假过长,一学期考勤津贴已扣完的,将在个人的全学期绩效工资中续扣,直至扣完为止。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
3.对教师例会参会考勤,每缺席一次按事假半天处理,公假例外,以此类推。
(二) 班主任津贴
完成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任务,津贴每月150元,一年执行10个月。
(三) 教育常规管理津贴
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教师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与环境爱护等各方面工作均应做到正常、有序、文明和谐。有下列行为者不发或扣发常规管理津贴。(200元/人·年)
1.教师例会、升旗仪式、集会和“两操”经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负责任者(教师例会、升旗仪式要求全体教师参加);
2.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体罚、侮辱学生,经举报查证属实者;
4.由于失职或不认真完成教学工作,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5.课堂上或值班期间出现教学安全事故;
6.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乱订资料向学生推销且举报属实者;
7.严重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失教师形象者。
(四) 教学常规管理津贴
教学常规管理主要指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检查、教研活动等方面常规性工作。教职工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的,400元/人·年。
1.教师备课:备课的教案认真、规范。备课的数量(符合授课的总课时数)、质量符合规定。
2.教师上课: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校长室、教导处或教研组长定期检查(听课)。
3.教师听课:《教师听课记录簿》中应有听课时的记录和评价意见,并经教导处或者教研组长签章有效。原则上每学期学校领导10-20节,一般教师10节。
4.教师的作业批改与检查:作业量适中,批改一般要求做到精批细改,错误处应及时纠正。教导处要有检查,有记录(语数英必须提供作业,其它学科视情况评定)。
5.辅导与检测: 利用辅导课、课余时间补缺补差,促进学生学业成绩提高。语、数每单元结束后一般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测且批阅,其他科目期末进行考察评定。
6.计划与总结:开学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且符合质量要求。
(五) 竞赛奖励
1.教师教育教学竞赛评比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
①校级:一等奖60元 二等40元 三等奖30元
②区级:一等奖80元 二等奖60元 三等奖40元
③市级:一等奖120元 二等奖80元 三等奖60元
④省级: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50元 三等奖120元
说明:如取名次,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未明确分等级的奖从第七名开始一律按三等奖计发。精神文明奖、优秀奖不计发奖金。凡同一活动按最高奖金计发。
2.学生单项竞赛辅导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
①校级:一等奖30元 二等奖20元 三等奖10元
②片级:一等奖40元 二等奖30元 三等奖20元
③区级:一等奖60元 二等奖40元 三等奖20元
④市级:一等奖100元 二等奖80元 三等奖60元
⑤省级: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50元 三等奖100元
说明:(1)、同教师各类竞赛评比奖说明. (2)、辅导奖系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 (3)同一项竞赛活动,只按一名最高获奖等级奖励。
3.教师论文、课例、课件等奖:(指教育行政部门评比)
①区级:一等奖:60元 二等奖50元 三等奖40元
②市级:一等奖80元 二等奖60元 三等奖50元
③省级:一等奖120元 二等奖80元 三等奖60元
4.学生团体竞赛辅导奖
区级: 一等奖:300元 二等奖:150元 三等奖:100元
市级 :一等奖:4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省级 :一等奖:5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300元
说明:(1)、辅导奖系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 (2)同一项竞赛活动,只按最高获奖等级奖励。
(六) 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津贴总额为区教体局划拨的学校奖励性津贴除去(一)、(二)、(三)、(四)、(五)、(七)项津贴后的津贴。
1.行政岗位按教师工作量平均数认定。
2.其他岗位工作量:
工会主席6课时;报账员标准工作量课时;大队辅导员6课时;教研组长2课时;
办公室负责人1课时;机房管理员1课时;计算机维护4;卫生保健员3课时;广播
员1课时;教师值周2课时;勤杂平均课时数。
3.男教师58周岁、女教师53周岁的每周补贴3课时;教师男满59周岁、女满54周岁的每周补贴6课时。
鼓励到龄退休,凡一学期内将退休的,个人提出申请,可不上班,按月核发本人绩效工资;凡一学期以上、一学年内将退休的,个人提出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原则上可不上班,按月核发本人绩效工资的三分之一。
4.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
(1)全体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教职工每周工作量按当年度实际标准工作量计算。
(3)周工作量比标准课时每超1课时的,一学期补助320元,以此类推;周工作量比标准课时每少1课时,每学期扣发320元,以此类推。
(4)考虑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课后学生作业批改工作量及期末抽测等因素,任教该三科的课任教师一学期一次性补贴100元。
(七)其它津贴
临时代课每节20元 ;一级教师岗位每人每年补贴200元;二级教师岗位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八)说明
1.校长绩效工资由区教体局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发放,不参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
2.支教人员绩效考核根据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中途调入或调出人员根据区教体局拨款情况及其工作时间综合测算发放。
3.根据区人事局、财政局、教体局《宣州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5】69号)第十七条规定,脱产进修人员学校发基础工资,不发奖励工资。
4.长期病假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系指患精神病、癌症等,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本人以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医院诊断、本校教师认可的)工作人员,其基础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绩效工资。学校可考虑其生活实际困难,年终给予慰问,慰问金按本校教师绩效平均数的三分之一标准发给。
5.因工作需要,经区教体局同意的上级部门、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教体局借用人员,其绩效工资按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给。
6.教职工请病事假达一学期的,不发放该学期绩效工资。
7.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
组 员:中层干部、工会委员、报账员、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疑义及争议,负责工作量补贴的标准审核、数量统计工作。
2.管理考核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
3.管理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程序,客观公正。对违反纪律,借机徇私舞弊的,追究其责任。
4.本考核方案由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经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执行。上级有新的规定出台时,以新规定为准。
5.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宣城市实验小学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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