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黄渡乡乌边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时间:2023-10-12 11:46
来源:黄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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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黄渡乡乌边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近期建设项目图
近期建设项目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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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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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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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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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规模(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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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措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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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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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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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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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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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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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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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园还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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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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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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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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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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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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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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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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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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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林还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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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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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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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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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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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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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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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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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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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草还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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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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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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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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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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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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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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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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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还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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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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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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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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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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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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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增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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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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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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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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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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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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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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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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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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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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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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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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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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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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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还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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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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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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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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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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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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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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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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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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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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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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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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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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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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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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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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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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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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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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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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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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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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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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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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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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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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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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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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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
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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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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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村住房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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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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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
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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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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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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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宝路景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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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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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
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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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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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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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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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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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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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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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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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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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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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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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建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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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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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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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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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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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
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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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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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给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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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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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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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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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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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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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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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活动室、图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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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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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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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
黄渡乡政府
|
村委会
|
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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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黄渡乡乌边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
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376.05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34.9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耕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
园地:
本村园地31.60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
林地:
本村林地644.5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
4.
草地:
本村草地6.4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6.44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
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41.7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9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
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87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
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28.62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0.
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17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11.
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15.67公顷。主要用于公路、 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2.
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20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3.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5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4.
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2.11公顷。主要用于宗教、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5.
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1.37公顷,另规划指标留白。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6.
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67.66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7.
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23公顷,主要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陆地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田坎、田间道。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土地鼓励向生态化利用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