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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887/202308-00088 组配分类: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发布机构: 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成立宣州区“八五”普法宣讲团的 通 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4 发布日期: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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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发布机构: 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成立宣州区“八五”普法宣讲团的 通 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4
发布日期: 2023-08-04
关于成立宣州区“八五”普法宣讲团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16:25 来源:寒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发挥普法宣讲员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宣州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宣州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成立宣州区“八五”普法宣讲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主要由我区公、检、法、司及部分区直单位从事法律服务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且具有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任务

根据“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为乡镇街道、区直机关、企业、学校和村(社区)等各级各类单位举办法治讲座提供师资力量;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党的重大会议精神、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等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宣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宣讲团成员任期

1.普法宣讲团成员任期一般为5年。

2.任期内如因身体或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解聘申请,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工作要求

1.宣讲团成员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根据邀请单位的需要认真备课,尽可能满足邀请单位的授课请求。

2.宣讲团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授课的,可推荐并落实好相关人员代为授课。

3.宣讲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宣讲团成员工作,并为宣讲团成员完成讲学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4.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日常考核与优秀讲稿、优秀宣讲员评选等形式,加强对宣讲团成员的日常管理考核。

五、联络方法

1.各单位需聘请宣讲团成员授课时,可与区法宣办联系,或直接与宣讲团老师联系;

2.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位“八五”普法宣讲员加入宣州普法宣讲团QQ群,群号:422973198。

联系电话:3014520 联系人:刘 佳、沈欢欢

     

 

附件:宣州区“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名单

 

 

 

   宣城市宣州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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