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养贤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15:28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印发《养贤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养贤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委会、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宣州区养贤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养贤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乡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田生态系统的破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理念为指导,深刻把握农业绿色发展内涵,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优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布局,打造绿色安全和谐的清洁田野和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目标任务
坚持“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实行全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三、回收范围
因农业生产使用农药且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
四、回收方式
(一)各农药经营门店作为回收主体,必须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各农药经营门店应做好农药进货、销售和包装废弃物回收三本台账,台账至少保存两年。
(二)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农药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农药废弃包装物并及时送回所购农药的经销点,直接到农药生产者处购买农药的,其废弃包装物送回该农药生产者。同时,建立农药购置和废弃物回收台账,台账至少保存两年。
五、转运和处置主体
(一)转运和处置主体收集和运输过程须符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
(二)转运和处置主体设立台账,记录转运和处置农药包装物的日期、数量等。
(三)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处置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承担。
六、工作重点
(一)抓源头治理,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大力推进实施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通过成片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使用色板、性诱装置、杀虫灯、天敌昆虫等绿色防控产品和高效施药器械,推广使用大包装农药,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治,降低农药使用量,从而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
(二)抓体系建设,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一是建立农药经营者为主体的回收模式,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二是加强监管引导。定期检查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法事件。
(三)抓宣传指导,切实增强农药使用者回收意识。加强宣传培训和普法教育,增强农药销售者和使用者的生态文明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自觉妥善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通过加强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培训,引导农民不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自觉拾捡、妥善保管、及时送交农药包装废弃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开展,科学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方案,强化宣传培训,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乡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回收工作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