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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1-00010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餐饮业十大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7 发布日期: 2023-11-0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1-00010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餐饮业十大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7
发布日期: 2023-11-07
餐饮业十大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07 15:07 来源:新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2、抽油烟机、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并作好记录。
3、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灯应有防护装置,避免照明灯爆裂后污染食品。
4、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非食品,应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离墙离地,距离地面应在10cm以上,距离墙壁宜在10cm以上。
5、人员、货物进出通道应设有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6mm。
6、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
7、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
8、使用防蝇胶帘的,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底部离地距离小于2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m。
9、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的区域,应设置配有盖子的废弃物存放容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10、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或天花板连接处应封闭,所有管、线穿越而产生的孔洞应填充牢固,无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