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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0-00104 组配分类: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贷款额度、申请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4 发布日期: 2023-10-24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0-00104
组配分类: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贷款额度、申请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4
发布日期: 2023-10-24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贷款额度、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3-10-24 16:15 来源:新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

2.政策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小微企业贷款: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3.贷款额度: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50万元。

4.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需提交:营业执照;《宣城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小微企业申请需提交:

(1)《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2)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身份材料,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可从系统查询的,则不需提供);

(3)全体职工花名册,并标注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企业盖章);

(4)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