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 (第五届)安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鉴暨“皖美大米”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皖农技函〔2023〕244号 )文件要求,现将“皖美大米”品牌评选推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宣州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粮食加工企业等均可自愿选送产品参评,每个主体参评产品不超过 2个。
二、申报条件
参加“皖美大米”(含稻田综合种养大米)评选推介的要注明水稻品种、种植地点、种植(养)方式、生产技术规程等,且评选推介的产品和生产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推荐的稻米为安徽省内种植,涉及的品种通过审定(引种备案),名称必须真实且单一,复混的配制米不参加品鉴;
2.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加工主体近两年未发生市场反馈的质量事故;
4.生产加工主体已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及 管理制度,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所需的机械设备、检化验仪器;
5.已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印食品生产许可证(SC)标志的产品;
6.产品具有较高的产量、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较好的经 济效益。
三、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填写《2023年安徽“皖美大米”金奖品牌评选申
请表》(见附件 1),申请表电子版于 11月 15日前报宣州区种植业局邮箱。
申报纸质材料:参评单位需提交“皖美大米”金奖品牌评
选申请表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 可证、商标注册证、产品所执行的标准文本、认证证书,如 ISO 质量体系、HACCP、有机大米、绿色大米、无公害大米等,以 及有效期内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份。
稻米送样要求:参评单位需提供完整包装成品稻米 2份
(每份不少于 2公斤),包装要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 求,同时需提供该稻米产品同一品种的稻谷 0.5公斤。
申报纸质材料寄送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参评样品寄送安徽 省稻米及制品检测中心,寄(送)达截止日期为 12月 10日。
四、品评方法
参评样品统一委托安徽省稻米及制品检测中心进行外观品质和理化品质检测,并组织专家对参评品牌稻米的食味品质进行现场品鉴,对产品包装、产销规模、经营效益、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各种认证或奖项)等进行综合量化评定。
五、联系方式
宣州区种植业局联系人:姚颖,电话:18156335757,邮箱:18156335757@163.com,地址:宣城市九州市场禾香路27号。
申报纸质材料和产品的寄送地址、收件人:合肥市农科南路 40号,省农科院作物科学大楼 406室叶洋洋15357302557。
附件:1、2023年安徽“皖美大米”金奖品牌评选申请表
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 (第五届)安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鉴暨“皖美大米”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皖农技函〔2023〕244号 )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
2023年安徽“皖美大米”金奖品牌评选申请表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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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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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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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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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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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类型(籼、粳、籼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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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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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种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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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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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方式(自行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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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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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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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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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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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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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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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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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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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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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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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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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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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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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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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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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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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品种、产地及经纬度、种植方式、核心生产技术、商标品牌注册、产品市场营销以及所获荣誉奖项等6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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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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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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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加页,提供附件材料,A4纸装订,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