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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0-00095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食品安全应急准备与预防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3 发布日期: 2023-10-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0-00095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食品安全应急准备与预防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3
发布日期: 2023-10-23
食品安全应急准备与预防
发布时间:2023-10-23 11:18 来源:新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镇食安办应当及时对有关部门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依照应急预案研究应对措施,通报镇有关部门。必要时,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有关专家建议、意见,研究防范措施。
2、镇食安办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当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依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防范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同时向区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镇食安办应迅速做好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特别严重(一级)、严重(二级)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应当请示区人民政府和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意后发布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