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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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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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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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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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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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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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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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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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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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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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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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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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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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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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十六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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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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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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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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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签发—制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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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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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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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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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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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六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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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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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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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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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签发—制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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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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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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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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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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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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