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777391290Y/202304-00089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信息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转移支付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
索引号: | 11341703777391290Y/202304-00089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信息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转移支付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转移支付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环〔2022〕912号)文件规定补助金额为70万元。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此专项经费预算数70万元,全年执行数70万元,实际执行率100%。于9月6日对周王、新田、黄渡、洪林、杨柳、寒亭、孙埠、水东、狸桥和向阳共十个乡镇分别完成资金下拨补助7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环〔2022〕912补助资金主要解决城乡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用水等方面。结合7-8月各乡镇干旱受灾情况,更好发挥灾害资金救助作用,对中央自然灾害资金,2022年8月31日,区应急局党委会会议研究70万分配方案如下:对周王、新田、黄渡、洪林、杨柳、寒亭、孙埠、水东、狸桥和向阳共十个乡镇分别补助7万元,并于9月6日完成资金下拨工作。
有关乡镇积极采取行动,黄渡乡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水阳江黄渡丁村段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各村(社区)采取开挖应急渠道、架设机井等指施保障。向阳街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向阳社区磨盘山临时使用了抗旱发电机,考虑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在向阳社区磨盘山架设了一台100kVA 的灌溉用电专用变压器,电杆3根,变压器围栏组。群众生活及农作物用水需求。杨柳镇面对严峻的抗旱形势,兴洋、新龙等村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挖抗旱井、清理沟渠、接管打水、修建提水站等。寒亭镇在久旱未雨的情况下,农用水源基本干枯断水,肖北村两委组织志愿者,和缺水的农户上门送水,保障生活用水该项工厂停止向寒亭自来水厂主管供水,导致福定村全境居民无生活用水及饮和水,保障全村常驻人口的能有安全饮用水。由于周寒河水位较低,不能满足孙冲提水站潜水泵提水要求,采购一台流量为280立方米、扬程为70米的水泵及安装配套的进、出口水管配件,配电箱及配件等。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8月31日,区应急局党委会会议研究70万分配方案如下:对周王、新田、黄渡、洪林、杨柳、寒亭、孙埠、水东、狸桥和向阳共十个乡镇分别补助7万元,并于9月6日完成资金下拨工作。有关乡镇积极采取行动,各村(社区)采取开挖应急渠道、架设机井等指施保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按照要求拨付几个乡镇补助资金,解决因旱导致的饮水困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
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标准执行,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3)时效指标
按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各项工作进度、项目均在年度内完成。
(4)成本指标
按照专款专用要求,专项资金使用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及时进行险情隐患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洪涝台风灾害损失。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不断提升了应急救灾能力。
(2)社会效益
灾区社会秩序稳步提升,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发生,得到社会各界良好评价。
(3)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受灾群众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生态效益显著提升。
(4)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实施,让广大受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升了抵御洪涝灾害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提升了受灾群众生活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得到了受灾群众和社会的好评。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此项目支付符合年初绩效总体目标,无超过指标值较多的数据,未偏离原定计划。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落实政策,保障受灾群众的生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中央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在宣城市宣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自评结果作为2023年资金分配和使用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宣局中央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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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中央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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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应急管理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B/A×100%)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0 | 70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70 | 7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分值(40分) | 得分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2022年8月31日结合7-8月各乡镇干旱受灾情况,区应急局党委会会议研究进行分配。 | 5 | 5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5 | 5 | |||||||
拨付合规性 | 合理合规 | 5 | 5 | |||||||
使用规范性 | 使用规范 | 5 | 5 | |||||||
执行准确性 | 主要解决城乡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用水等方面。符合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用途。 | 5 | 5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能够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并规范绩效信息及时公开,提高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 | 5 | 5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重大事项能够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能够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和规范使用。 | 5 | 5 | |||||||
政策目标实行情况 | 能够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文件规定实施,并拨付资金。 | 5 | 5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环〔2022〕912号)文件规定补助金额为70万元。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 | 对周王、新田、黄渡、洪林、杨柳、寒亭、孙埠、水东、狸桥和向阳共十个乡镇分别补助7万元,主要解决城乡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用水等方面。并于9月6日完成资金下拨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拨付几个乡镇补助资金,解决因旱导致的饮水困难 | ≤10个乡镇 | 10个乡镇 | 7 | 7 | ||||
质量指标 | 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标准执行 | ≤7万元/每个乡镇 | 7万元/每个乡镇 | 7 | 7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95% | 100% | 7 | 7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70万元 | 70万元 | 9 | 9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险情隐患处置,洪涝台风灾害损失 | 及时 | 及时 | 2 | 2 | ||||
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不断提升应急救灾能力 | 明显 | 明显 | 2 | 2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灾区社会秩序 | 稳定 | 稳定 | 2 | 2 | |||||
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 0次 | 0次 | 2 | 2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受灾群众人居环境 | 提升 | 提升 | 3 | 3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提升抵御洪涝灾害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的持续影响程度 | 显著 | 显著 | 2 | 2 | |||||
受灾群众生活水平 | 提升 | 提升 | 2 | 2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灾区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3 | 3 | ||||
受灾群众投诉率 | ≤0.1% | ≤0.1% | 2 | 2 | ||||||
……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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