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养贤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养贤乡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户籍管理>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502-00028 组配分类: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性别变更、更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502-00028
组配分类: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性别变更、更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性别变更、更正
发布时间:2025-02-11 10:17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公开领域

受理部门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结时间

费用

 

事项

 

1

性别变更、更正

户籍地派出所(户政大厅)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8〕478号)、《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因实施医学变性等原因造成性别变化的,应当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性别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申请—受理—审批—办结

1、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17个工作日

免费

 2、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3、原始出生记录证明或证明其正确性别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