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娜代表《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0-13 15:10
来源:宣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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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全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状
2021年,区司法局紧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对已彰显品牌效应和效果的“法治扶贫”工作,持续发力、强力推进,探索开展“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延伸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触角”,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5月,“宣州区开展‘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作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优秀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一)举办系列乡村普法活动。2023年,全区结合农村农民实际,广泛开展以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党内法规为重点的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0余场次。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规范化建设,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651名,为提升“法律明白人”荣誉感和获得感,区法宣办为全区651名法律明白人统一颁发制式证书、徽章,并为每位“法律明白人”配置了“蓝马甲”。同时,组织开展全区2022年度十佳“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授予宝城社区赵玉莲等10名同志为宣州区2022年度十佳“法律明白人”。成功推荐通津村许杰等2名同志为宣城市2022年度“十佳法律明白人”表扬人选。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明确“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作。截至目前,已培育201个家庭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并统一颁发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示范牌。
2、全力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 " 一乡镇一主题 " 的总体思路,持续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在已建成敬亭山街道巷口桥村民法典、周王镇井边村未成年人保护法、养贤乡大山庵村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双桥街道双桥社区扫黄打非、水阳镇新珠村反电诈等20余处村级部门法主题广场的基础上,在飞彩街道团山社区建成宣州区国家安全法主题法治广场。依托已建成“乡村振兴法治大讲堂”,在全区217个村(社区)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大讲堂”活动,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全区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大讲堂”活动600余场次。
(三)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部署安排,印发《宣州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内容、方式、流程和要求,不断加大国家、省、市、区四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通过市司法局、市民政局2023年度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地核查验收,济川街道城东社区等7个村(社区)被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全区建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市级77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宣传手段。坚持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按照“一乡镇一主题”的总体思路,持续建设突出宣传部门法的村级法治主题公园(广场)。坚持将地方民间艺术和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充分发挥“阳德之声”普法艺术团、水东皮影戏博物馆等法治文艺演出团队作用,积极开展送法治文艺下乡活动,发挥好法治文化在培养乡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方面的独特作用。
(二)强化农村法治队伍建设。狠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217名村(社区)“法治副书记”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经常性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加强农村本地法律人才的培养;常态化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服务职能作用,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法治宣州、平安宣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审判、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村民宣讲聚众赌博、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养老诈骗等刑法规定,详细阐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赡养抚养、民间借贷等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知识,提高农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村民们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加强“乡村振兴法治大讲堂”工作力度。将“乡村振兴法治大讲堂”工作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结合起来。村(居)法律顾问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讲座,同时创新形式,利用视频学习、村“两委”干部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振兴法治大讲堂”,真正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加大经费投入。“七五”普法期间,我区普法经费人均4毛,在全市位于较低水平。“八五”普法期间,通过积极争取,普法经费调整到人均6毛。我局将坚持争取加大投入,为基层普法创造工作条件。
(六)深入推进“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战略的决策部署,结合《宣州区“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依法治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关系、激发乡村发展活动、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刘 佳 联系电话:0563-3014520
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11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