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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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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304-00118 组配分类: 普法依法治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区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1 发布日期: 2023-04-21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304-00118
组配分类: 普法依法治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区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1
发布日期: 2023-04-21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区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10:31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2023年度全区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  

1.2023 年度宣州区农业农村局重点普法目录

2.宣州区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0日


2023 年度全区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全区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围绕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深入开展“举旗帜·送理论”活动,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

3.突出宣传宪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好 2023 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4.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的涉农法律条文。

5.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农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村居环节、安全生产、农产品安全、平安建设、长江保护、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主题普法活动。

6.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7.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

二、认真履职尽责,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全区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

3.强化合法性审查和文件清理工作。推进合法性审查向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开展。继续配合完成全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修改、废止,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要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至基层,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配合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推进执法资格考试及案件评审工作。

5.优化行政服务审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农业农村领域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激发农业农村领域市场主体活力,力争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出的行业准营规则。

三、坚持普治并举,全力保障全区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1.推动普法工作向基层和农村延伸。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有信誉、守诚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承诺和现场咨询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晓率和覆盖率,让广大农民群众、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和规范性操作。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不断加强对种养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涉农对象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营造良好的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强化区域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将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切实加强“瘦肉精”、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加强新“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切实维护“三品一标”公信力。

3.加强信用监管和“双随机”联合检查。对照宣州区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监管细则,健全随机抽检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及时制定年度抽检计划,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同步公开抽检结果。积极推进与其他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及时将行政审批和处罚信息在信用监管平台公示。

 

 

 

 

 

 

 

 

 

 

 

 

 

 

 

附件1

2023年度宣州区农业农村局重点普法目录

一、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

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安徽省信访条例》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四、新出台(新修订)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附件2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单位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张汉林普法联络员:童邦杰;责任单位:法规科、局属各二级机构及相关科室

普法对象

1.对内:系统内干部职工;2.对外广大农民群众、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重点普法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1.“机关集中学法月”、 江淮普法行 、宪法宣传周等活动;2.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部门主题活动。

普法阵地

1.主流媒体:宣城电视台、宣城广播电台、宣城日报社、今日宣州; 2.网络媒体: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宣城农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

普法队伍

1.专业队伍:局 “八五”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局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等;2.志愿队伍:区农业农村局普法志愿服务队。

普法计划

1.开展 2022 年度 “机关集中学法月”主题宣传活动;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3.开展农民丰收节主题活动;4.发布区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清单, 结合联点共建、入户走访、执法检查等开展农业普法;5.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系列活动。

法律服务项目

1.针对农村农民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2.针对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