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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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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50165997X/202308-0001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州区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私自更改住宅房屋性质归哪个部门管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8 发布日期: 2023-08-18
索引号: 11341703050165997X/202308-0001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州区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私自更改住宅房屋性质归哪个部门管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8
发布日期: 2023-08-18
关于私自更改住宅房屋性质归哪个部门管理?
发布时间:2023-08-18 16:27 来源:宣州区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反映内容

626日向住建局反应小区内多家将住宅房屋用于从事经营性业务,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但住建局反馈不属于职权范围之内,转办至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反馈也不属于职权范围之内。所以我想问一下更改房屋性质到底是哪个部门的职权范围之内?归哪个部门进行管理?


回答:

根据《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款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乱设摊点,占用和损坏绿地,擅自伐、移、修剪树木,焚烧树叶、垃圾等违法行为。故建议转城管部门予以办理;如将住宅用房改变性质用于无证经营,则建议转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