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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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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54N/202307-00015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面向群众征集】关于征求《敬亭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1 发布日期: 2023-07-1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54N/202307-00015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面向群众征集】关于征求《敬亭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1
发布日期: 2023-07-11
【面向群众征集】关于征求《敬亭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16:46 来源: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街道工作安排,起草了关于《敬亭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村民委员会进行征集意见,请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5:30前将反馈意见成稿纸质版或电子版反馈至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2062070,邮箱:1914415873@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敬亭山街道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安全、有效开展好2023年度猎捕野猪工作,加强全处野猪致害防控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敬亭山街道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安全有效有序完成敬亭山街道2023年猎捕野猪工作任务,猎获野猪得到依法妥善处置。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敬亭山街道2023年度猎捕野猪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敬亭山派出所、街道农综站、林长办、畜牧站、城管中队、敬亭村、巷口桥村、林场村、渣溪村等单位同志任成员。

三、职责分工

(一)狩猎活动地点、时间

活动地点:敬亭村、巷口桥村、林场村、渣溪村野猪经常出入的山林区域;时间:以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安排的狩猎时间为准。

(二)狩猎活动宣传发动

敬亭山街道各村范围内开展猎捕工作前,通过广播宣传、电话、微信等形式将狩猎信息准确传达到狩猎区域及周边群众明确告知狩猎时间、范围等信息,做好预警宣传

(三)做好猎获野猪移交登记

狩猎队捕杀野猪回归后,应在当天12小时内将野猪送交到敬亭山街道畜牧站并进行登记。特殊情况12小时不能送交的,须在24小时内送交到畜牧站,并向畜牧站说明延误原因,畜牧站应在"猎获野猪登记表"中注明不能及时送交原因。

(四)切实做好猎获野猪处置

敬亭山街道畜牧站应将登记收取的猎获野猪依法及时处置。处置地点应远离村庄及水源,处置工作应在12小时内完成,处置采取无害化处置方式,严禁食用、交易和售卖猎获物,严禁猎获物流入市场。

(五)做好狩猎冻结和总结

狩猎期结束,立即停止狩猎活动,并做好猎获物的统计工作,及时进行狩猎工作总结,报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四、保障措施

林长办、敬亭山派出所应加强对狩猎活动的监管,工作队应在猎捕野猪规定时间内归队,在规定时间内未归队的,林长办应电话联系询问情况,并向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汇报,确保依法稳妥做好野猪猎捕工作。

 

附件:敬亭山街道猎捕野猪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