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关于开展“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宣供〔2021〕3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资源优势,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创建村级供销合作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村“两委”的组织优势、供销合作社的资源与服务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优势结合起来,指导村党组织与供销合作社,共同打造为农服务新载体,保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开辟强村富民新途径,使党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资源、发展优势、发展活力,形成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供销合作社得到发展的多赢局面,为助推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立足“三农”,贴近农业、农村、农民,搭建为农服务平台,把服务“三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服务乡村振兴作为根本立足点,把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作为根本落脚点,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2.坚持合作制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以农民社员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广泛吸纳更多的农民(包括村“两委”成员、农村能人)加入基层社,逐步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合作多赢。
3.坚持党建引领、市场运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4.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根据各村特色,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灵活多样,不搞“一刀切”,可以“一社一品”,也可以突出主业、多业发展;可以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供销合作社联合开办。所有村级供销合作社均由开办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确保“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坚持“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的理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自愿组合”的方式,把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结合起来,通过村级党组织示范引领,不断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形成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供销合作社得到发展的多赢局面,有力提升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持续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指导、镇村参与、多元投资、企业主体、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通过联办、新办、改办等形式,成立村级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使之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共同体,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力争2023年在全区建成3-5个“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示范村,到2025年全区80%的村达到示范村建设标准。
四、主要措施
(一)共建服务平台。一是提升农村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在村级党组织的支持和配合下,村级供销社要依托村级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三农服务中心,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提供土地托管、农村电商、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等生产服务和农机农技、便民金融、邮件快递、话费充值、票务代理等生活服务,整体提升村级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功能。二是推动村级电商服务全覆盖助力农民增收。在三农服务中心开办村级电商服务站,设立快递物流点,提供农产品代购代销、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等“线上+线下”服务,畅通“买的进来、卖的出去”渠道。通过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促进党员群众进一步凝聚在村党组织周围,提升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引领功能。
(二)共办合作联社。在村级党组织的支持和配合下,村级供销社要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共同创建种植、养殖、农机类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体,采取利益联结、定向帮扶、就业安置、创业扶持等途径将村民组织起来,让村民从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中获得更多收益。村(居、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鼓励支持农民加入合作社,鼓励村集体探索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经营、投资分红、服务增收等形式参与到合作社运营中去,拓展村集体增收渠道。
(三)共上发展项目。村(居、社区)党组织要围绕乡村善治,充分发挥村级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健全、产业类别和经营主体众多的优势,立足当地主导产业,共同探索发展培育乡村产业项目。要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带动农民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促进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帮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要将财政扶持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管理运营项目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共育人才队伍。把“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作为发挥农村党员作用、培养农村人才队伍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培养农村各类发展人才。鼓励引导村干部、党员领办创办或带头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党员骨干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建立村“两委”、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三方双向人才交流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聘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担任副职或经管员,鼓励村“两委”将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优秀党员干部安排到村任职,实现人才共享共育。同时,依托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对农民农业新技术的培训力度,着力培育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五)共享发展成果。在村(居、社区)党组织的引导下,要按照“参与、尽力、共享”的基本原则,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民,实现互惠多赢。要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组织力。要让农民不但享有种地收益,而且分享产业链延伸带来的利益,帮助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要着力完善供销合作社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践行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
五、运行机制
1.申请设立。村级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集体所有制性质,纳入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所在村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同意,报区供销社备案,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登记名称为“XX区XX乡(镇)XX村供销合作社有公司”。区供销社的全资公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村级供销合作社的股东适当参股,吸纳其他经济组织、社会自然人参股。
2.建立“三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制定《章程》,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社员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村级供销合作社,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村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收益分配、公益金等制度,确保农民受益,村级集体增收,供销合作社得到发展。
4.加强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村级供销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区供销社要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要统筹发挥好财会监督、内审监督、监事会监督、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保障村级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凝聚人心,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本着务实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各行政村要根据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借助政策优势,不断激发自我发展潜力,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切实做好村社共建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区供销社将积极争取全国总社、省社“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加大对村社共建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与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以及国土、规划和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支农惠农政策,对开展“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工作给予重点支持。
(三)提供指导服务。区委组织部和区供销社将成立联合工作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村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工作朝着积极、务实、健康的方向顺利推进,完成服务三农、服务发展的目标。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注重培树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村级供销合作社创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取得的成效、给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积极营造“农村自身要发展、政府扶持农村发展、社会支持农村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申请表
附件:
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申报表
时间:
行政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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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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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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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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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农户、企业数(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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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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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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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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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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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合作社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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