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17J/202305-00025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新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印发《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5-31 | 发布日期: | 2023-05-31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17J/202305-00025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新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印发《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5-31 |
发布日期: | 2023-05-31 |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宣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4日
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镇“三线三区”(“三线”,即S341、X015、乡道公路和通往旅游风景区主干道沿线,华阳河、东溪河新田段;“三区”,即美丽乡村中心村区域、旅游风景区域、水源保护区域)可视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进行集中整治,基本实现“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墓地和所有“活人墓”全部拆除到位。加快建成新阳公益性公墓。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堵和疏相结合。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禁止在重点区域内新建扩建墓地,禁止辖区内出现豪华大墓、硬化墓和“活人墓”;坚持一手抓新阳公益性公墓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
(二)坚持遏制增量和消减存量相结合。在整治区范围内要坚决遏制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等现象发生,同时要视情采取集中安葬、栽树遮挡、覆土绿化、就地深埋等方式,对存量违建墓地开展分类整治。
(三)坚持依法办事和教育引导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群众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四)坚持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精心指导各村(社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力求落地见效。
三、实施步骤
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两年三阶段”的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镇政府划定“三线三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区,启动公益性公墓建设;各村(社区)完成“三线三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的摸排。(2023年4月至6月)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镇、村(社区)成立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制发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召开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在镇政府、村部、集镇、广场、村组等处张贴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通过广播、宣传车常态化播放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在整治区显著位置竖立标示标牌。各村(社区)召开由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网格员)等参加的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分工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要下沉到村民组(网格)召开会议,广泛宣传政策,争取群众支持。
(三)全面摸排,掌握底数。各村(社区)对整治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整治区域外“活人墓”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坟墓类型、面积、墓主及其后人等信息,建立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清单,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实行“一墓一策”。
(四)扛起责任,抓好管控。从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下发之日起,“三线三区”区域内一律不得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其他区域的墓地严禁扩建,“活人墓”一律拆除。公益性公墓未建成之前需建墓地的,须经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同意后在村(居)委会监管下远离“三线三区”建造,其中单穴占地面积不应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应超过0.8平方米,墓碑应小型化,推广使用卧碑;禁止建造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严禁占用耕地、林地建墓。
(五)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待《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奖励补助办法》出台后,镇人民政府将根据该办法给予相应奖励补助。镇人民政府组建专门执法队伍,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六)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根据《安徽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指南》和我镇实际需要,本着立足当前、节约用地、分步实施等原则进行规划,努力建成一座配套设施比较齐全、能够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公益性公墓。
第二阶段,补齐公益性公墓短板。(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一)抢抓时间,高效推进。镇政府根据公益性公墓建设重点任务,列出任务书、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挂图作战,滚动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新阳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强化管理,规范运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公墓日常管理,严控墓穴规格,完善配套设施,实行政府定价。加强滥建乱葬现象日常巡查检查,积极发挥村(居)民组长作用,实行“去世-火化-安葬”全链条闭环式管理,从源头防止滥建乱葬、“活人墓”等违规安葬现象的发生。公益性公墓建成后,新增骨灰必须进公墓安葬。
第三阶段,完成全镇“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墓地和所有“活人墓”的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一)突出重点,分类治理。根据前期违建墓地摸排情况,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倒排时间,对“三线三区”墓地进行综合施策、分类治理,基本实现“三线三区”可视范围看不见墓地和所有“活人墓”铲平复绿的目标。治理原则是:1.“活人墓”一律拆除、复绿;2.违建墓地采取迁移至公益性公墓、栽树遮挡或深埋等方式处理;3.对查不到墓主的墓地,进行公告,逾期无人认领的确定为无主墓地,组织人员拆除迁移或就地深埋。
(二)严管严控,组织验收。各村(社区)在抓好整治区违建墓地和“活人墓”整治的同时,严控其他区域违建墓地问题,确保不出现滥建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不出现占用耕地、林地建墓。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工作,对漏报、瞒报的责令整改;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定期对整治区开展巡查检查,对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分析研判、调度督导。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民政所)要负责做好掌握动态、汇总情况、组织会务、上传下达等具体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负责,联村干部包村。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对本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村干部包组负责。
(二)注重引导,营造氛围。坚持群众路线,把握工作策略和方法,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严禁简单粗暴、蛮干硬干,推深做实群众思想工作,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破除迷信、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理念。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要加强舆情关注研判,对不实和恶意炒作的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问效,严肃问责。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对进度靠后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镇纪委依据《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拒不执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将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进度、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纳入对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绩效相挂钩。
(四)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解决问题又建章立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今后殡葬工作日常管理提供好的思路和措施,建立健全整治滥建乱葬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防止滥建乱葬现象反弹。
附件:1.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组
3.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摸排登记表
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大胜、李 佳
副组长:吴 毅、夏昌福、王佩娟、赵红艳、
汤伟翔、骆启胜、陈 丹、李恒怀
成 员:王俊梅、黄提林、汪棋琴、袁治国、任 俊、
姜文浩、欧 亚、张源涛、周怡钧、程小兵、
章先定、李银妃、黄宏林、姚 琴、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姜文浩任办公室主任。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因职务岗位调整,由新任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
联合执法组
组 长:骆启胜
副组长:姜文浩
成 员: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民政所、自规所、农办、环保站、司法所和各村(社区)
新田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摸排登记表
村(社区): 填报时间:
序号 |
墓地所有者姓名 |
违规墓地类型(勾选) |
具体位置(XX自然村XX户或XX山X侧) |
占地类型(m²) |
占地面积(m²) |
已硬化面积 (m²) |
建造时间 |
墓主社会关系(党员、公务员或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
墓主其直系亲属社会关系(党员、公务员或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进展 |
整改方式(遮挡、拆除、迁移、深埋等) |
备注 |
|||
活人墓 |
住宅式墓地 |
硬化大墓 |
宗族墓地 |
||||||||||||||
1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水源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公路主干线两侧、文物保护区等。
© 2025宣州区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电话:(0563)3027267 传真:(0563)3023029
皖ICP备05004400号-1
网站标识码:3418020037 皖公安备案
34180202000313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