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养贤乡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10:03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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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政〔2023〕68号 签发人:蔡显青
关于印发《养贤乡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乡有关单位:
现将《养贤乡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养贤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养贤乡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猎捕野猪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开展好野猪狩猎活动,根据宣城市林业局、宣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野猪狩猎活动管理的通知》(林保〔2021〕30 号)和《宣州区 2021-2022 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宣区政办秘〔2021〕44 号)文件要求,为有效减少野猪对我街道农业生产产生的危害,科学有序调控野猪种群数量,现制定养贤乡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安全有效有序完成养贤乡2023年猎捕野猪工作任务,猎获野猪得到依法妥善处置。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养贤乡政府2023年度猎捕野猪工作领导小组,由蔡显青任组长,徐继能、邓浩任副组长,郭浩、李道平、刘彦平、李勇、俞金虎、陈勇、刘明、夏治邦、张启飞、桑德明、周琦、顾雪冰、陈五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狩猎活动宣传发动小组、猎获物收取登记小组、猎获物处置小组、安全保障小组等。
各工作小组必须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管理下工作,副组长、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履职的,应事先请假和告之,副组长代组长履行工作职责,以切实加强对猎捕野猪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狩猎活动地点及时间安排。狩猎野猪经常出入的山林区域,以上级部门安排的狩猎队伍时间为准。
(二)猎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在村、社区范围内开展猎捕工作前,通过公告、广播宣传、警示牌等形式将狩猎信息准确传达到狩猎区域及周边群众,明确告知狩猎时间、范围、狩猎种类等重要信息,做好强化预警宣传;在狩猎区域设置警示牌,提醒群众不要在狩猎时间内进入狩猎区域。同时,在狩猎活动开展前,还要对狩猎区域内的电网、捕兽夹等非法猎捕工具进行清理,确保狩猎队员的人身安全。
(三)做好猎获野猪收取登记工作。狩猎队捕杀野猪回归后,应在当天(12小时内)将野猪移交到各村(社区),(联系人:郭浩,联系电话:18105637748),由猎获物收取登记小组进行登记。特殊情况当天不能送交的,须向猎获物登记小组组长说明情况,并应在24小时内送交到登记小组处,登记小组应“猎获野猪登记表”中注明不能及时送达原因。
(四)切实做好猎获野猪处置工作。登记好的猎获野猪交由猎获物处置小组,由处置小组保管和依法及时进行处置。无害化处置地点各村(社区)指定地点,远离村庄的闲置地,处置工作应在当天(12小时内)完成,处置采取无害化处置方式;当天确实难以处置的,应做好保管工作,严防偷盗、损害事件发生。严禁食用、交易和售卖猎获物,严禁猎获物流入市场。
(五)做好猎获野猪安全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健全领导小组和各项工作小组,做到分工负责、责任明确,严明工作岗位纪律,建立统筹协调、职责明确、程序严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稳妥做好野猪猎捕工作。二是安全保障。加强对狩猎活动的有效监管,工作队应在猎捕野猪规定时间内归队,在规定时间内未归队的电话说明原因,安全保障组长应电话联系询问情况采取有效处理措施,不能直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应立即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
四、做好狩猎冻结和总结工作
狩猎期结束,立即停止狩猎活动,并做好猎获物的统计工作,及时进行狩猎工作总结,报区林业部门。
五、猎获野猪纪律要求
各工作小组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严守工作流程,做好工作衔接,不得缺岗、漏岗,对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政事业人员要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一、养贤乡2023年度猎捕野猪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二、各村(社区)书记联系方式
附件一
养贤乡2023年度猎捕野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显青
副组长:徐继能、邓浩
成 员:郭浩、李道平、刘彦平、李勇、俞金虎、陈勇、刘明、夏治邦、张启飞、桑德明、周琦、顾雪冰、陈五顺
领导小组下设狩猎活动宣传发动、猎获物收取登记、猎获物处置、安全保障四个工作小组,各小组由各村自行安排。
附件二
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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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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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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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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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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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563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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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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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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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622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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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庵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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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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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563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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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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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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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084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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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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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志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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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563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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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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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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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270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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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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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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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563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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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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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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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404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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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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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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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636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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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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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五顺
|
180985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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