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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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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310-0009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孙埠镇对外宣传奖励办法的通知 文号: 孙发【2023】7号
生成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310-0009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孙埠镇对外宣传奖励办法的通知
文号: 孙发【2023】7号
生成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关于印发孙埠镇对外宣传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16:29 来源:孙埠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孙埠镇对外宣传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孙埠镇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示孙埠对外良好形象,调动全镇宣传工作积极性,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实际,经研究,完善《孙埠镇对外宣传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在中央、省、市和区四级主流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的正面新闻报道稿件,监督曝光类稿件、诗歌、散文、杂文等文艺体裁作品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励对象

全镇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三、奖励范围

1.在《今日宣州》、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不含部门网站)上刊登新闻稿件(含图片新闻),每篇奖励30元。

2.在《宣城日报》(不含《皖南晨刊》)、《中安在线》宣城频道、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不含部门网站)上刊登新闻稿件(含图片新闻),每篇奖励50元。

3.在《中安在线》安徽频道、省级部门网站上刊登新闻稿件(含图片新闻),每篇奖励200元。

4.在《安徽日报》(不含其它子报及子账号)、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新闻稿件(含图片新闻),每篇奖励300元。

5.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主流媒体(新华网、央广网、人民网等)等上刊登新闻稿件(含图片新闻),每篇奖励500元。

四、奖励原则

1.稿件统计工作由镇宣传办负责,按季统计通报,按季兑现奖励。

2.奖励稿件均需独立成篇(条)。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署名的新闻稿件按单篇(条)奖励。被多个媒体采用的内容相同稿件,以最高一级媒体奖励为标准。

3.严格宣传纪律,稿件内容必须真实,严禁报送虚假不实新闻。稿件报送必须落实三审制程序,需经分管负责人审查后投稿,涉及全局性重大新闻内容需经主要领导审签。

五、奖励资金来源

每年从上级考核奖励资金中提取适当比例作为新闻宣传报道奖励资金来源。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宣传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