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7568327477/202308-00040 | 组配分类: | 决策公开 |
发布机构: | 黄渡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决策公开】关于印发《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07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索引号: | 113417037568327477/202308-00040 |
组配分类: | 决策公开 |
发布机构: | 黄渡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决策公开】关于印发《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07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各有关部门:
中共黄渡乡委员会
黄渡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移风易俗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安徽省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以及《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乡“三线三区”(三线:国、省、县、乡道公路和通往旅游风景区主干道沿线、高速高铁沿线、主要河流沿线;三区:美丽乡村中心村区域、旅游风景区域、水源保护区域,下同)可视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进行集中整治,基本实现“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墓地和所有“活人墓”全部拆除到位;补齐公益性公墓短板,逐步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堵和疏相结合。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执法管控力度,禁止在重点区域内新建扩建墓地,禁止辖区出现豪华大墓、硬化墓和“活人墓”问题;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补齐公益性公墓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需求。
(二)坚持遏制增量和消减存量相结合。在整治区范围内坚决遏制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等现象发生,同时通过公墓集中安葬、栽树遮挡、覆土绿化、就地深埋等方式,对存量违建墓地开展分类整治。
(三)坚持依法办事和教育引导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积极引导、做细群众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四)坚持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积极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工作,履职尽责,达到综合治理效果。
三、实施步骤
全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两年三阶段”的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划定乡级“三线三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区,完成“三线三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的摸排,遏制增量,消减存量;全面启动公益性公墓前期建设工作。(2023年5月-6月底)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设宣传舆情引导、综合执法、巡查检查、信访维稳、纪律督查五个工作小组;制定印发《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村(社区)要认真领会区、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网格化包保制度,着手开展专项整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三线三区”划定为集中整治区,并提出整治要求。广泛深入开展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树立破除迷信、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理念。乡宣传办要切实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报纸电视等媒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控制负面舆情;乡文明办要向全乡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加强舆论引导,引领文明新风;各村(社区)要在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村(居)委会、村民组等地张贴政府令,在整治区显著位置树立标示标牌,并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组长会议等,广泛进村入户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明确底数,做好规划。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整治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整治区域外“活人墓”进行摸底登记,认真填报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清单,做到不重不漏不错,摸清墓主、坟墓类型、占地面积等信息进行造册登记,落实“一墓一策”,明确专项整治底数。同时,结合全乡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多方征求意见,科学合理选址,做好公益性公墓规划布点选址等工作,切实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四)落实责任,抓好管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三线三区”区域的严格管控,从区整治方案下发之日起“三线三区”区域内一律不得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其他区域的墓地严禁扩建,“活人墓”一律拆除。新增骨灰原则上到公墓安葬;需建墓地的,须经乡政府、村(居)委会同意后在村(居)委会监管下远离“三线三区”建造,其中单穴占地面积不应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应超过0.8平方米,墓碑应小型化,推广使用卧碑;禁止建造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严禁占用耕地、林地建墓。
(五)制定政策,强化保障。结合《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奖励补助办法》,修订完善《黄渡乡整治违规墓地工作奖惩办法(试行)》,并严格对照执行,所需资金由乡财政保障落实。组建乡级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门执法队伍,必要时交由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整治。
第二阶段,补齐村级公益性公墓短板,积极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可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建设等,采取“多村合建”的模式,以节约土地,方便群众祭扫。
按照《安徽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乡级公墓的日常管理,严控墓穴规格,完善配套设施,实行政府定价。继续强化乡村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滥建乱葬现象日常巡查检查,积极发挥村(居)民组长作用,实行“去世-火化-安葬”全链条闭环式管理,从源头防止滥建乱葬、“活人墓”等违规安葬现象的发生。公益性公墓建成覆盖后,新增骨灰必须进公墓安葬。
第三阶段,完成全乡“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墓地和所有“活人墓”的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7月-2024年12月)
(一)突出重点,分类治理。结合前期违建墓地摸排情况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倒排时间表,对“三线三区”墓地进行综合施策、分类治理,抓好“活人墓”拆除,基本实现“三线三区”区域四周可视范围看不见墓地和所有“活人墓”铲平复绿的目标。治理原则是:1.“活人墓”一律拆除、复绿;2.违建墓地采取迁移至公益性公墓、栽树遮挡或深埋等方式处理;3.对查不到墓主的墓地,由乡政府进行公告,逾期无人认领的确定为无主墓地,组织人员拆除迁移或就地深埋。各村(社区)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和习俗,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整治措施达到整治目标。
(二)严管严控,组织验收。各村(社区)在抓好整治区违建墓地和“活人墓”整治的同时,严控其他区域违建墓地问题,确保不出现滥建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不出现占用耕地、林地建墓。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工作,对漏报、瞒报的责令整改;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定期对整治区开展巡查检查,对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将专项整治纳入乡干部联系包保村(社区)的重要工作内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乡民政所负责牵头做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工作进度,督查存在问题并及时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负责,联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压实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违建墓地整治工作。
(二)注重引导,营造氛围。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树立破除迷信、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理念。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在专项整治中,各村(社区)要把握工作策略和方法,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严禁简单粗暴、蛮干硬推。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对不实和恶意炒作的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纪律,强化考核。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强工作督促、核查、指导和调度,对进度靠后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按照《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将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进度、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以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等纳入对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完善对村(居)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居)干部绩效相挂钩。
(四)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今后殡葬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思路。完善联动协调机制,落实乡村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整治滥建乱葬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防止滥建乱葬现象反弹。
附件:1.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2.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3.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实施步骤 |
任务清单 |
时间 |
责任部门 |
备注 |
第一阶段,划定“三线三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区,完成“三线三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的摸排,遏制增量,消减存量;全面启动公益性公墓前期建设工作。 (2023年5月-6月底) |
成立全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专门执法队伍,召开动员会。 |
2023年 5月上旬 |
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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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整治区,在辖区所有村民组张贴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政府令,在整治区显著位置树立标示标牌。广泛进村入户动员宣传。 |
2023年 5月上旬 |
民政所 各村(社区) |
||
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手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向全乡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加强舆论引导,引领文明新风。 |
长期坚持 |
宣传办 文明办 民政所 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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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全乡“三线三区”整治区域示意图,对辖区违建墓地进行摸排并做好登记。 |
2023年 5月上旬 |
民政所 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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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线三区”管控力度,“三线三区”一律不得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其他区域的墓地严禁翻新扩建;“活人墓”一律拆除。 |
长期坚持 |
民政所 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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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公益性公墓前期建设工作,结合全乡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多方征求意见,科学合理选址,做好公益性公墓规划布点选址等工作。 |
2023年 6月底前 |
民政所 自然资源规划所 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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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奖励补助办法》,修订完善《黄渡乡整治违规墓地工作奖惩办法(试行)》。 |
2023年 6月底前 |
民政所 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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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阶段,补齐村级公益性公墓短板,积极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2023年7月-2024年6月) |
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补齐公益性公墓短板。 |
2024年 6月底前 |
民政所 自然资源规划所 各村(社区) |
|
强化乡村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滥建乱葬现象日常巡查检查,积极发挥村(居)民组长作用,实行“去世-火化-安葬”全链条闭环式管理。 |
长期坚持 |
民政所 自然资源规划所 城管中队 各村(社区) |
||
第三阶段,完成全乡“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墓地和所有“活人墓”的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
对“三线三区”违建墓地进行分类治理,实现“三线三区”区域四周可视范围看不见墓地和所有“活人墓”铲平复绿的目标。 |
2024年 12月底前 |
民政所 各村(社区) |
|
抓好整治区违建墓地和“活人墓”整治的同时,严控其他区域违建墓地问题,确保不出现新建、翻建、扩建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 |
长期坚持 |
派出所 民政所 自然资源规划所 美丽办 城管中队 环保办 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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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工作,对漏报、瞒报的责令整改;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定期对整治区开展巡查检查,对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长期坚持 |
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政所 自然资源规划所 城管中队 乡纪委 各村(社区) |
附件2
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决定成立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刘俊(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汤敏(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李珊珊(党委委员)
副组长:乔能芳(人大主席)
彭明(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汪明娥(党委副书记)
邹有红(党委委员、副乡长)
黄平(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马一然(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陶鹏(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肖谈军(副乡长)
徐晓云(副乡长)
成员:张阳(派出所所长)
陈仁龙(综治办副主任)
王乾忠(财政所所长)
沈乐乐(文化站站长)
蔡巧云(经济发展中心主任、民政所负责人)
费阳(司法所所长)
孙彬(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徐斌(水东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传章(美丽办主任)
王玉城(水利站负责人、城管中队队长)
何眯(民政所副所长)
丁慧芬(组织干事)
刘禺(经发办工作人员)
吴靖(经发办工作人员)
陈晨(宣传干事)
罗玉莲(黄渡社区党总支书记)
秦海燕(黄渡村党总支书记)
桂钢好(伏村村党总支书记)
汪宗刚(西扎村党总支书记)
王明清(乌边村党总支书记)
杨爱珍(峄山村党总支书记)
吴爱华(柏枧村党委书记)
兰海珍(杨林村党委书记)
王明勇(方槐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若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岗位调整,由新任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一办五组”组成人员
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即办公室、宣传舆情引导组、综合执法组、巡查检查组,信访维稳组、纪律督查组。
(一)办公室
主任:李珊珊
成员:蔡巧云、何眯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起草全乡殡葬整治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材料;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办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编辑各类会议纪要;负责健全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与各组协调和沟通;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日常事务,负责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舆情引导组
组长:陶鹏
成员:何眯、陈晨、派出所安排1人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注意控制负面舆情;负责对各村(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
(三)综合执法组
组长:彭明
副组长:黄平、张阳
成员:蔡巧云、孙彬、刘传章、王玉城、吴靖
主要职责:负责违建墓地联合执法,并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严重妨碍执法的行为进行制止。
(四)巡查检查组
组长:李珊珊
成员:蔡巧云、孙彬、王玉城、何眯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方面巡查,巡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检查“三线三区”区域内违建墓地管控情况;第二阶段,重点检查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第三阶段,重点督促检查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新增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等情况。
(五)信访维稳组
组长:彭明
副组长:李珊珊、张阳
成员:陈仁龙、蔡巧云、费阳、孙彬、刘传章、王玉城、吴靖,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全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期间信访事件的稳妥处置。
(六)纪律督查组
组长:马一然
成员:吴娟娟、王陈悦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各阶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进度靠后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照《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开展纪律督查。
附件3
黄渡乡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民政所: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牵头做好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起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材料,掌握工作进度,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跟踪管理。
2.宣传办、文明办:制定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宣传方案,营造舆论氛围,强化舆情引导,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乡对村(社区)文明创建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3.派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聚众闹事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经发办:协助办理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立项手续。
5.财政所:保障必要的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和奖励经费。
6.环保办:对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所需的环评审批工作。
7.自然资源规划所:协助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布点选址、用地和规划报批工作;对坟墓占用耕地及毁田、毁地行为进行查处。对接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和报批工作;对毁林造墓进行查处,并指导各村(社区)坟墓迁移后的种树补绿工作。
8.美丽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协助做好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9.水利站: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水土保持等工作,依法查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乱建坟墓的行为。
10.文化站:加强旅游路线管理,配合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纠正和制止在旅游路线可视范围内建坟等行为。
11.市场监管所:加强石材行业和殡葬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引导石材生产商规范经营,维护殡葬服务秩序。对无证经营墓料、墓碑加工的经营户进行查处。
12.城管中队:指导各村(社区)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13.司法所:做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以及司法调解工作。
14.综治办、信访办: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信访事件处置工作。
15.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建设工作;对本辖区内重点区域违建墓地开展摸排及分类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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