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党委(总支)、居委会、处直处办、驻处各单位:
现将《双桥街道办事处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宣州区双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宣州区双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5日
双桥街道办事处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实现社区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安徽省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及《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对双桥街道“三线三区”(三线:国、省、县、乡道公路和通往旅游风景区主干道沿线、高速高铁沿线、区内主要河流沿线;三区:美丽乡村中心村区域、旅游风景区域、水源保护区域,下同)可视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进行集中整治,基本实现“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墓地和所有“活人墓”全部拆除到位。
(一) 坚决遏制增量。在整治区范围内要坚决遏制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等现象发生。
(二) 加快消减存量。通过公墓集中安葬、栽树遮挡、覆土绿化、就地深埋等方式,对存量违建墓地开展分类整治。
(三)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 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引导、做细群众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二、实施步骤
双桥街道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并组织实施,各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完成“三线三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的摸排,遏制增量,消减存量。(2023年4月-6月底)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双桥街道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民政所,设宣传舆情引导、综合执法、巡查检查、信访维稳、纪律督查五个工作小组;制定印发双桥街道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双桥街道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张贴政府令,将“三线三区”划定为集中整治区,并提出整治要求。深入开展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树立破除迷信、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理念。街道宣传办要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控制负面舆情;街道文明办要向全街道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加强舆论引导,引领文明新风;各社区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组长会议等,广泛进社区入户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摸排,掌握底数。各社区对整治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整治区域外“活人墓”进行摸底登记,认真填报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清单,做到不重不漏不错,摸清墓主、坟墓类型、占地面积等信息进行造册登记,实行“一墓一策”,明确专项整治底数。
(四)落实责任,抓好管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三线三区”区域的严格管控,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三线三区”区域内一律不得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其他区域的墓地严禁扩建,“活人墓”一律拆除。新增骨灰应当到公墓安葬;需建墓地的,须经社区居委会同意后在社区居委会监管下远离“三线三区”建造,其中单穴占地面积不应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应超过0.8平方米,墓碑应小型化,推广使用卧碑;禁止建造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严禁占用耕地、林地建墓。
完成全街道“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墓地和所有“活人墓”的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7月-2024年12月)
(一)突出重点,分类治理。结合前期违建墓地摸排情况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倒排时间表,对“三线三区”墓地进行综合施策、分类治理,抓好“活人墓”拆除,基本实现“三线三区”区域四周可视范围看不见墓地和所有“活人墓”铲平复绿的目标。治理原则是:1.“活人墓”一律拆除、复绿;2.违建墓地采取迁移至公益性公墓、栽树遮挡或深埋等方式处理;3.对查不到墓主的墓地,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告,逾期无人认领的确定为无主墓地,组织人员拆除迁移或就地深埋。
(二)严管严控,组织验收。各社区在抓好整治违建墓地和“活人墓”整治的同时,严控其他区域违建墓地问题,确保不出现滥建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不出现占用耕地、林地建墓。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工作,对漏报、瞒报的责令整改;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定期对整治区开展巡查检查,对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负责,联系社区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引导,营造氛围。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树立破除迷信、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理念。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在专项整治中,各社区要把握工作策略和方法,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严禁简单粗暴、蛮干硬推。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对不实和恶意炒作的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纪律,强化考核。对拒不执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立完善对社区考核制度,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区“两委”干部年度考核并与“两委”干部绩效相挂钩。
(四)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要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今后殡葬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思路。完善联动协调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整治滥建乱葬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防止滥建乱葬现象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