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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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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208-00083 组配分类: 普法依法治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开展宣州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7 发布日期: 2022-08-17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208-00083
组配分类: 普法依法治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开展宣州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7
发布日期: 2022-08-17
关于开展宣州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7 10:19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法函〔2021〕939号,附件1)和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宣农函〔2022〕64号,附件2),现就做好我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范围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必须为具有当地户籍、长期生活在本行政村的农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家庭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发挥学法用法示范作用。此次遴选原则上每村(社区)安排一名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优先从以下人员家庭遴选产生:

1. 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

2. “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

3. 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返乡创业带头人;

4. 乡村“法律明白人

二、认定程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对照认定标准,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1.自荐或推荐。村民自荐或村民委员会推荐,由村委会汇总提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选对象,并在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拟推荐的示范户填写申报表(附件3)。

2.资格审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初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其为拟培育对象,报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3.审核认定。宣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司法局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我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并公示。

4.登记授牌。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通过认定的示范户登记造册,颁发标志牌。示范户名册分别逐级报市级和省级农业农村、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标志牌使用农业农村部、司法部统一规定样式(附件5)。

三、开展培训

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司法局牵头开展示范户学法用法培训工作,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与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有机结合,示范户家庭成员参加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的,纳入示范户培育的课时,确保每个示范户每年完成不少于8课时的学习辅导。

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涉农法律法规和党的涉农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调处等法治实践能力培养。区农业农村局可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网络教学、现场教学。

四、结对联系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分片包户、上门走访等方式,每年对认定的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时时跟新“结对子”,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每个示范户都有执法人员结对联系,每年到户指导或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即时远程指导1次以上。

五、时间安排

每年开展一次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我区第一批示范户申报工作,力争实现每个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确保到2025年底全区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全覆盖。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统筹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2022年9月9日前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联络人名单(附件6),各乡镇、街道办事处2022年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农村学法法示范户基本情况表(附件4电子版)请于9月30日前上报。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法规科邮箱:xznw444@163.com;联系人:童邦杰;电话:3016529或15256350843


附件:1.安徽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2.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3.安徽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

4.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本情况表

5.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统一样式

6.联络人员信息表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