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我镇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镇、村干部和网格员,并结合农户自主申报以及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开展精准帮扶,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对全镇6个村1个社区及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任务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确定宣城市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7900元,以此开展排查。一是聚焦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二是聚焦近两年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及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乡村振兴工作站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综站、民政、人社、教育、城建、水利、派出所、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5月10日前完成)。制定《新田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细化举措、精心组织、完成村组网格划分和网格员调整,并组织村(社区)专干和网格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入户核查(5月31日前完成)。组织包村干部、帮扶干部及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对所有农户全面排查,不在家的电话排查到位,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核准基本信息,规范建立纸质台账。
(三)问题整改(6月10日前完成)。将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同时按照2023年监测范围,需要识别为监测对象的严格履行监测程序,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不超过15日,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在10日内完成。
(四)总结报告(6月1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自查报告,经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自查报告一并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联合会商、信息比对,乡村振兴工作站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对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衔接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强化考评。镇将本次集中排查行动纳入季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镇、村绩效考评捆绑制,集中排查行动后,迎接国家、省、市、区暗访检查还发现问题的,将报送镇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