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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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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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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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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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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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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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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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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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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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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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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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徐婷茶业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事食品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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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徐婷茶业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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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3〕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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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事食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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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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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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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90.64元;
3.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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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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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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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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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金钱湖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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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金钱湖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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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3〕7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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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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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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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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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椰蓉3袋、大肉粒牛肉酱1瓶和南乳汁2瓶;
3.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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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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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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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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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徽品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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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徽品缘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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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3〕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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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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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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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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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收违法所得1047.8元;
二、没收494袋“微味缘川粉(湿粉条类)”(净含量:240g,生产日期:2023年2月18日);
三、罚款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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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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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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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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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江阳港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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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江阳港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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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3〕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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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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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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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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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小米辣1包。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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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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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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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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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新锐大酒店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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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新锐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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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3〕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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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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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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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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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活冻深海鲍鱼41袋、风味豆豉油制辣椒2瓶和藤椒油(调味油)1瓶;
3、没收违法所得86元;
4、罚款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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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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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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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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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美味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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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美味邦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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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3〕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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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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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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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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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为1100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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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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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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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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