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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304-0004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 文号: 第 1 号
生成日期: 2023-04-19 发布日期: 2023-04-19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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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
文号: 第 1 号
生成日期: 2023-04-19
发布日期: 2023-04-19
有效性: 有效
宣州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4-19 11:24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人民政府令

1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2023412日区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发布命令如下:

即日起,对“三线三区”区域内滥建乱葬行为进行集中管控(三线:国、省、县、乡道公路和通往旅游风景区主干道沿线、高速高铁沿线、区内主要河流沿线;三区:美丽乡村中心村区域、旅游风景区域、水源保护区域),严禁在“三线三区”区域内新建墓穴、翻新扩建旧墓。其他区域禁止扩建墓穴,禁止建造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建墓。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乡镇街道会同区直有关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违建设施依法拆除。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州区人民政府

202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