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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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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306-00029 组配分类: 地方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宣州区 2023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5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306-00029
组配分类: 地方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宣州区 2023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5
宣州区 2023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5 09:48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为城乡居民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 年底,各项服务达到以下年度目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保持在 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 50%以上,人脸采集率 85%以上;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 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 95%以上;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 90%、10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 63%以上;高血压患者、型糖尿病患者系统管理率 100%,规范管理率均达 63%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 5‰,规范管理率保持在 85%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保持在 90%以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均达到 100%;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 70%、77%以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 100%。做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二、实施内容

(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加强和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两卡制”工作,完善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慢病管理、老年人健 康管理、妇幼健康管理、免疫接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数据互联互通,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 求,对信息系统内已建立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全面核 查,对现有电子健康档案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甄别逻辑 错误、缺失信息和虚假信息,更新居民健康档案的公共卫生 服务记录和医疗服务记录,清理长期未更新档案和信息重复 档案,确保历史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 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管理,结合重点人群随访、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等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

况,稳步提高档案动态使用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 90%以上,结  两卡制”工作,完成档案人脸采集率 85%,重点人群人脸采集 100%。

( 二)健康教育

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与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相结合,提 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 —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 年版),以需求为导向,丰富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 APP、微信等信息 化手段,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结合各大卫生健康主题宣传 日,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宣传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社区及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有需求的场所,开展目标定制式 的讲座、咨询等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共同关注健康。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 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开展中医 药健康教育工作,建设贫困村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进一步推进健康教育 “两卡制”管理实施。

(三)预防接种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 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 90%以上,免疫规划建证率 100%。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 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完善受种者身份证信息,降低重卡率,促进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管理。设立接种 单位的日常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合理 安排接种工作日,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提高预 防接种可及性。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 排查并及时补种。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

(四)儿童健康管理

各医疗助产机构要及时录入新生儿出生信息,使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能够及时获取信息并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区妇 计中心对此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规范开展 0-6 岁儿童眼保健 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体弱儿童管理。加强儿童肥胖筛 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工作。补缺补差,进 一步完善宣城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台账。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0-6 岁儿童 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 95%以上,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分别达 90%以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城区各助产机构要加强孕产妇建册(孕 13W 之前)、筛 查、评估并将每次产检信息准确及时录入卫康系统。加强高 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做好动态随访给予针对性指导,对下级 机构转介高危孕产妇做好情况反馈,便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及时获取信息开展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及时转诊随访并 完善资料,督促高危孕产妇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产检做好随 访,给予针对性指导。做好产后访视和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 工作。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 90%、100%、90%以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 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结合家 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 工作。 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 估,保证必要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项目,采取书面体检报 告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切实 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 保健意识。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 63%以上。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开展《国家基层高 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的 学习和培训,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 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63%以上。要将慢性病 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 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有效提升血压、血糖控制率。

(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加强疑似患者筛查,建立健全精神疾病防治网络,按照 “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 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 年至少随访 4 次,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 (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 5‰,规范管理率保持在 85%以上,规范治疗率达到 60%以上;面访率达 80%,体检率达 80%。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筛查及推介转诊,加强门诊筛 查与管理。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律服药。 以乡镇 (街道)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保持在 90%以上。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结合 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成果,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 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 70%以上,0-36 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 77%以上。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总结疫情防控中工作经验,严格 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 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报告程序及方式在 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 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 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协助上级 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 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均达到 10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到 100%。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区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局要认真把握规范要求,加强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开展卫生计生监 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 报告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 100%。

三、职责分工

( 一)健全领导组织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规范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明确工作职责,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调整宣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

( 二 )明确职责分工

1.区卫健委工作职责。区卫健委是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

1)基层卫生科: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 人员培训、督导和绩效评价等。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基层医 疗卫生单位,并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绩效评价,实施奖优罚劣,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2)规划财务科: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预算执行、资金合规使用等。

3)信息中心: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两卡制”信息系统优化建设,协调解决系统应用存在的有关问题。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

1) 区疾控中心: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  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 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等 内容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效果评估及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

2)区妇计中心: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考核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

3)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辖区卫生监督 协管服务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考核及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与分析等工作。

4)宣城中医院:负责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培训、督导、考核及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与分析等工作。

5)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  理项目的培训、督导、考核及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与分析等工作。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国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具体任务的落实,对辖区内一体 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日常管理、绩效评价、评估总结等工作。

1)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孕产  妇健康管理、0-6 岁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 管、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辅助检查以及对辖区社区卫生 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老年 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培训指导、 日常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2)村卫生室(站)主要承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  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 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 以及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孕产妇、儿童、预防接种等项目工作。

四、资金管理

( 一)补助标准

2023 年,上级下达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 77 万人,经费补助标准按 80 /人(不含单独实施的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 9 /人)执行,具体补助标准以上级资金  文件为准。按照任务经费匹配原则,确保用于购买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资金的 48%左右。

( 二 )规范资金拨付。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安徽省公 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社[2022]1174 号)有关规定,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 “ 先预拨、后清算”模式进行管理, 一季度预拨全年项目资金30%,二季度预拨全年项目资金 30%, 三季度预拨全年项  目资金 20%,次年 1 月区级完成决算,次年 2 月底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完成决算。 纳入 “ 两卡制管理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 “ 两卡制 ”校正工分值( 工分值 X 质量系数 ) 拨付项目经费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补助资金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933 )规定: “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的原则进行核拨,保障村医的工作积极性。

(三)规范资金使用。拨付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其作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收入,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

五、加强质量控制

( 一)强化服务规范性、真实性。

各基本公卫指导机构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 (第三版 )》《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  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知识培训,加强对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范性督查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 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规范管理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必须及时终止,决不允许出现死亡人口在死亡日期之后有服务记录的情况,要清理2022 年度的存量问题,同时杜绝 2023 年度增量问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健康管理,规范开展服务,推进 12 项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开展每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 通过动态人脸识别、身份证读卡等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对居民随访要使用健康一体机,做到 “应用尽用”。

( 二)加强业务监管。

各基本公卫指导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的监管,特别是老年人、高  血压患者、2 型糖尿病患者 0-6 岁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  健康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区卫健委组织各基本公卫指导机构  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季  度全覆盖督查一次;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  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季度至少全覆盖检查 1 次。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真实性、规范性、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结束后形成通报。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片以及各种新 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的影响力,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鼓励突出重点, 加强对 0-6 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  人群健康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突出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强化服务用语,改善服务行为,规范开展服务,营造良好的服务体验,提高城乡居民满意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本公共卫生指导机构和委机关 相关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分工负责基本公卫 12   大类项目管理、培训、指导、督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  领导,建立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牵头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人员培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要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培训要分项目、分类别进 行,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重点培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宣州区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 “ 两卡制”绩效考核方案》。要针对日常工作 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查督导。 基本公共卫生指导机构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工作机制,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完整保存督导检查过程记录。

(四)强化绩效评价。落实区级绩效评价主体责任,科学 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及指标体系,区卫健委对辖区所有承担任 务并参与经费分配的单位,每年开展 2 次全面绩效评价。 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内部项目绩效评价, 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评价每年不少于 2 次,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