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962/202305-0006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周王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周王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周政〔2023〕40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22 | 发布日期: | 2023-05-22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962/202305-0006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周王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周王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周政〔2023〕40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22 |
发布日期: | 2023-05-22 |
关于印发《周王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根据宣州区安委会(宣区安〔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将《周王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周王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周王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区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区落实措施,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使用、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以强有力的排查整治行动和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职责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镇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城建办牵头负责房屋工程建设、自建房;农路办牵头负责道路运输、道路工程建设;农综站牵头负责农业机械;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文旅站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工作站牵头负责消防工作;森林防火办负责牵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实行闭环管理。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 次检查。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全覆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汲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 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焊接、电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持证情况进行1 次全面排查,无特种作业证书或证书过期人员,坚决禁止上岗作业,并严禁聘用和招请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工贸、化工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 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本单位风险点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 次应急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 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掌握个人防护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突出重点、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6 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区安委会将根据各地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丰富“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形式。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 年5 月下旬)。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 年8 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各有关部门组建专家库,加大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三)精准执法(2023 年11 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 年12 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
宣州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宣州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5 |
政府挂牌挂账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6 |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对企业自查自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数总数(家) |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
4 |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管理人员 (家) |
|
6 |
焊接、电工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
部门严格 精准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县(个次) |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 |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
|
|
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人) |
|
10 |
约谈通报属地及部门(次) |
|
|
党委政府 组织推动 情况 |
1 |
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十五条硬措施(次) |
|
2 |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
3 |
政府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
4 |
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
|
|
5 |
举报奖励(万元) ,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
6 |
是否在当地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
7 |
区级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人员数量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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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 (次) |
|
注:1.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1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焊接、电工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殊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3.市县两级的有关事项需要分开进行统计上报。各地各部门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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