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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2305-00048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7 发布日期: 2023-05-1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2305-00048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7
发布日期: 2023-05-17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发布时间:2023-05-17 11:01 来源:宣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社保机构定期通过业务系统对即将到龄的参保人员进行数据比对,核实生存状态、户籍信息、是否参加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欠费等情况,生成《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附件5,以下简称《告知书》),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渠道通知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参保人员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到户籍所在村委会、乡镇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村协办员通过村级平台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录入待遇领取信息。通过数据比对获取参保人员身份状态、户籍信息、是否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信息;无法获取相关信息的,村协办员应将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等证件材料进行高拍、扫描或复印。电子材料通过业务系统上传,纸质材料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

乡镇事务所对村协办员录入的待遇领取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提交申请,相关纸质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

县社保机构应在收到待遇领取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告知参保人员审核结果。审核无误的,业务系统生成《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附件6,以下简称《待遇核定表》),完成待遇核定,电子材料通过档案系统归档,纸质材料整理归档。审核有误的,应告知参保人员原因。

 线上业务经办流程: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业务系统数据比对无误后,县社保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审核,生成《待遇核定表》,完成待遇领取手续,并将待遇核定结果告知参保人员。数据比对有误的,告知参保人员原因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