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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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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402-00017 组配分类: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须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18 发布日期: 2024-02-18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402-00017
组配分类: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须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18
发布日期: 2024-02-18
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须知
发布时间:2024-02-18 09:07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续租与缴费

请于合同开始日期提前15天携带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续租手续及缴纳对应款项,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人本人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3、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当地社区盖最新审核章)

请来办理续租的各类保障对象提前把对应款项存储于户主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内,届时可直接刷卡缴费,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二)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维修范围与流程

1报修渠道

服务中心登记、各中心房管员电话报修、物业处登记

2、建信住房受理范围

①墙面渗水、脱落、房屋漏水、自来水进水管炸裂(以水表为界,水表内入户管道)

维修受理期限:承租合同期内

②抽油烟机、灶台、热水器、门窗自然损坏

维修受理期限:新分配合同签订10天内(只限新分配住户)

③地漏堵塞、五金配件、灯具

维修受理期限:新分配合同签订5天内(只限新分配住户)

3、物业受理范围

上述维修范围外由物业负责维修,各小区物业按物业维修流程。

4、保障对象自行承担的维修

对公共租赁住房内配套新分配过保质期的:

灶具、油烟机、卫浴、五金配件、热水器、灯具、玻璃、门窗、门锁、地漏堵塞等易损件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由租户负责维修、更换。

5、建信住房维修流程

报修申请→建信住房受理登记→维修队上门核查后填写报修单→报送建信住房→报送安居公司初审→维修队上门维修→建信住房终审→维修结束

(三)关于退房

1、保障对象在所属服务中心提出退房申请,带上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①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承租人本人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

③房租租金发票原件及入住保证金收据原件

2、建信住房受理登记,转交至物业上门进行退房核验;

3、核验房屋状态(房屋内设施是否完好、房屋是否整洁)、查看水电气是否欠费;

4、办理退出手续,结算相关费用,物业公司、建信住房、保障对象三方确签;

5、房屋腾退及退款;

关于业务办理地点

1、夏渡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

址:宣州区经十路夏渡新苑西大门1-1号

联系人: 叶晓萱  联系方式:19156317707

2、桂花园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宣州区桂花园路桂花园三期商业街D4号

联系人:王学莉  联系方式:17334587004

3、阳德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宣州区龙川路阳德小区西大门(左侧社区用房)

联系人:方水花  联系方式:18815638304

服务热线:0563-5282128

五)关于营业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含法定节假日)

上午:8:30 11:30下午:13:0017:30 

(六)关于信息变更

为了服务中心与租户之间的有效沟通,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各位租户:如遇到承租人更换联系方式、实际承租人发生变动等情况请租户及时在服务中心进行承租人信息变更登记。

关于宠物

为了维护宣城市公租房小区内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居住卫生,提高租户公共道德意识和环卫意识。小区内租户禁止饲养宠物(含寄养宠物),包括小型犬、猫、兔子、豚鼠等,一旦发现有违反条例的租户,不服从管理及不听劝诫者,可无条件清退租客。

关于房间装饰

房间内可由租客自由装饰,但不得违反以下前提:

不可在房间墙面钉钉子,破坏墙体外表;

不可使用粘性的贴墙装饰用品(干性贴可用)。

如果在退房后,验收房间时发现有钉孔,将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收取相应赔偿。

九)关于到访及留宿

公租房小区是大型的人口聚集集中场所,因此受到公安局、街道办事处等的重点关注,根据《宣城市公租房文明建设管理办法》以及配合当地派出所的流动人口检查,请各位租客的朋友亲属来访及留宿时,务必到运营服务中心登记身份信息。

十)关于走廊通道

走廊通道是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同时还属于至关重要的逃生安全通道,并不属于私人空间,小区及楼栋都有走廊通道,不得摆放私人物品占用通道,不服从管理及不听劝诫者,可无条件清退。

十一)关于公共卫生环境

租户应自觉维护公租房公共环境卫生及秩序,杜绝不文明行为,禁止高空抛物,禁止随处乱扔垃圾,禁止在公共场所晾晒、放置物品,应根据垃圾分类合理丢弃垃圾,为公租房小区环境提供自己一份力量,营造出优美、舒适、洁净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 宣城市公共租赁住房文明公约

 

(一)自觉遵守《宣城市公租房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管理服务人员工作,遵守社会公德,履行文明公约。

(二)诚实、守信,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不得转租他人。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等费用,不擅自将住房转让他人居住和留宿他人合住。

(三)自觉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不损坏安全消防设施;不私拉电线、数字电视;不违章用电,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有潜在危险的大功率电器;不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小区。

(四)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讲文明、讲礼貌,不随地吐痰、乱扔烟蒂,不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不在建筑物、构筑物或树木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五)爱护公共设施,不私拉乱贴、随意搭建,不损坏、拆卸、移动房屋设施、家具和家电。

(六)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房屋内、小区内禁止赌博、吸毒、酗酒、吵架、斗殴等行为的规定;生活健康,举止文明,不讲脏话。

(七)自觉维护居住小区秩序,按时起居,不做影响他人生活的各种活动,不占用公共资源,不在房间内饲养动物。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通畅及体育器材设施的完好,不乱停车辆,不损坏绿化带、树木花草。

(九)自觉遵守公租房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登记,不在承租房屋内过夜,并按小区规定做好登记和车辆停放工作。

(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礼貌待人、和睦相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