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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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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887/202412-00057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寒亭镇财政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1 发布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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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寒亭镇财政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1
发布日期: 2024-12-11
寒亭镇财政所
发布时间:2024-12-11 16:45 来源:寒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管领导:李  成

财政所所长:张小飞

邮编:242000

邮箱:无

办公电话:3976669

办公地址:寒亭镇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规章、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
、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编制镇年度决算,综合平衡镇财政资金。
  3
、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集体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其他各项非税收入;负责执行契税征收工作。
  4
、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理镇级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政府债务和政府贷款业务。
  5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由镇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开展采购业务,组织和监督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活动。
  6
、制订镇属资产的管理配套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审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
  7
、指导和监督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开展;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对财政投资基建项目实施预、决、结算等基建财务监督管理。
  8
、贯彻执行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管理、发放和核销各种财政收费、罚没票据。
  9
、贯彻执行会计、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镇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10
、组织实施本镇财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和核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11
、承办镇委、镇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