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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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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304-00039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7 发布日期: 2023-04-17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304-00039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7
发布日期: 2023-04-17
关于印发《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09:02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411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宣区商改联办〔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

相关科室要根据法律法规、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做到“全覆盖”“底数清”,同时,加强对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精细化建设,提高“双随机”匹配的精准度,切实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二、严格规范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理

一是对于上级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有序做好分类建库、抽取派发、人员匹配、实地检查、公示结果等环节工作;二是有关科室、二级机构要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对自行发起的计划,加大对内部抽查事项的整合力度和持续拓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范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数占总比计划数不低于85%,信用风险分类占比不低于85%,全年抽查企业不低于3%。各项抽查任务应当于本年度11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

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按照“能联尽联”的原则,加大对同一行业领域及多个部门监管事项的整合力度,通过统筹开展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取代过去的多头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四、强化与信用监管的统筹运用

要着眼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加强农业领域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研判,科学把握日常监管的重点和进度,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加强告知承诺制事项监管,有序推动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

五、加强组织实施

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切实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时间段

备注

1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农资联合检查20230215

种子、农药、化肥经营监督检查

自行组织发起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全区农资经营户

抽查基数约109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

7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加大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等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

2023   4-11

 

2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业联合监督检查1

种蓄禽、兽药、饲料经营监督检查

自行组织发起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全区畜牧业经营企业

抽查基数约29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

3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加大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等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

2023   4-11

企业

3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业联合监督检查2

兽药经营监督检查

自行组织发起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全区兽药经营个体户

抽查基数约14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

1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加大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等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

2023   4-11

个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