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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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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302-0005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08 发布日期: 2023-02-08
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302-0005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08
发布日期: 2023-02-08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08 16:08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巫方才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基本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涵盖乡镇政府驻地及农村地区范围,“十二五”以来,我区实现了所有17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其中孙埠镇生活污水经管网集中收集后进入双桥污水厂),结合87处中心村建设建成了55处污水处理设施,有力提升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水平。

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27月19日成立了宣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区直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季度考核体系,协同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

(一)分年度制定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城管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宣城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底,我区新增57个行政村达到生活污水治理要求(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自然村内60%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我区结合实际,每年组织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培训,分解制定了年度治理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推进11、12、1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止2022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4.88%,计划2023年底前达到21.43%。到2023年底前实现 17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全覆盖,实现乡镇建成区污水收集覆盖率达到75%以上。

(二)统筹资金推进治理。一是统筹资金。统筹乡村振兴、省级中心村建设、改厕、“一事一议”、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等,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中心村建设、改厕等工作中一并推进,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效衔接。2022年以来,我区安排1.267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宣州区乡镇污水治理工程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8133万元,宣州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4539万元)。二是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区编制了《宣州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且于20232月2日进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同时我区积极强化赴省对接,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三)持续推进污水治理和运行管理。“十二五”以来,我区建成了68处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与监测工作的函》和《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乡镇政府驻地及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监测监管工作,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别牵头对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制村环境整治项目中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通过其他形式建设的农村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开展排查整治,排查内容包括建设管理、管网配套、进出水水量水质、运行维护等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设施闲置、是否存在设施闲置、是否存在设施闲置等问题。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命名与编码有关要求,组织对设施进行统一命名、编码,建立规范统一的“身份证”,实行污水处理设施“户籍”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查验核实。统一设置标志牌,公开污水处理设施名称、编码、类别、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单位和监督电话,做到“有标识、看得见”接受社会监督。对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吨及以上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做到监测全覆盖,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进、出水同步监测。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吨及以上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环境日常监管清单,定期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加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二是持续开展“回头看”。组织对已建的集中式设施持续开展“回头看”,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发挥环境效益。

三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在强化日常运行监管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办法,实现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有效运维。

最后,衷心地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江江   联系电话:18956300120

 

宣城市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