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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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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403-00082 组配分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简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09 发布日期: 2024-10-16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403-00082
组配分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简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09
发布日期: 2024-10-16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10-16 10:05 来源: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机构设置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

二、主要职责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三)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办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四)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村庄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参与研究编制城乡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开发、拍卖地块规划条件。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工作。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动态维护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

(五)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理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八)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九)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设立及保护。

(十)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十一)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节约集约利用开采自然资源。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十二)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区林业局。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1.负责党务、宣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习培训、文明创建、人才等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接待、办公用品采购、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国家安全、机关安全、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3.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重大行政决定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综治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权责清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等有关工作。

4.依法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征管、专项资金及基金的管理、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5.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二)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科)

1.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

3.组织指导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村庄规划。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要求核提规划条件。指导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4.贯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上报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临时用地审核上报工作。

5.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征收征用有关政策。

6.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监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配合开展市政府对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管理科)

1.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负责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2.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及权属纠纷工作。

3.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项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以及测量标志的设立及保护。

4.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5.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6.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验线,监督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的内容实施,负责建设和市政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及规划核实合格证审查工作。

(四)矿产开发管理科(灾害防治科)

1.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2.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

3.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人:冯正华 
  地 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林新村入口处) 
  邮政编码:242000     办公室电话(传真):0563-302330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