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40XL/202211-00047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卫健委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征求《宣州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1-01 | 发布日期: | 2022-11-01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40XL/202211-00047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卫健委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征求《宣州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1-01 |
发布日期: | 2022-11-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和《宣城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区卫健委起草了《宣州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宣城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征求意见日期: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1日。如有修改意见,请于区卫健委联系,联系电话:0563-2710440,电子邮箱:xzqwsjxx@163.com
附件:宣州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2 年11月1日
宣州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宣城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区职业病防治现状和问题
职业健康是健康宣城、健康宣州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印发以来,我区认真贯彻实施行动方案,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大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职业病防治体系逐步健全,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发挥实效,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全区未发生重大及有影响的职业病危害事件,职业健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健康宣州战略的全面实施,当前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防治任务依然艰巨。一是传统行业尘毒危害依然严重,矿山开采、冶金铸造、有色、水泥、制鞋、化工生产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石材加工、木质家具制造、造船、汽车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和从业人数多,部分小微企业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作业场所尘毒危害超标严重。二是新型职业病日益凸显,职业人群健康需求呼声高。随着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应用,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难度加大,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新职业病危害严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健康带来新挑战。三是职业病防治力量薄弱。职业病危害涉及的行业庞杂且用人单位数量巨大,我区现有职业健康监管与技术人员数量不足10人,且绝大多数非专职从事,专业能力亟需加强。四是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报告等工作未实现及时有效沟通。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康宣州”建设总体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区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个体防护和科学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矿山、化工、冶金铸造等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以中小微型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深化法定职业病防控,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合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噪声聋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区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稳步提升 |
2 |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0% |
3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85% |
4 |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
≥90% |
5 |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
≥85% |
6 |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
100% |
7 |
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95%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落实新发展理念,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培训告知等制度。强化风险管控,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通过经验推广、示范引领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强工程治理、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有效遏制尘肺和化学中毒等职业病的发生。推动实施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指导中小微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推进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职业病危害监测与风险评估,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等防治工作。
专栏1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
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铸造、化工、建筑、石材、陶瓷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辨识,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2.探索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总结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形成合理有效的帮扶模式并推广,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
(二)强化监管建设,夯实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持续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联合执法、专项治理、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健康突发事件调查等方面建立高效协作机制。各乡镇街道明确职业健康监管部门,村(居)相关工作人员或网格员,配合做好辖区职业病防治宣传、信息采集、巡查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配合所在乡镇街道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协管等相关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三)严格监管执法,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率。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模式,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落实平安宣州建设要求,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监管,督促指导央企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重点加强区级及以下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助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
(四)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等有效衔接,有效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五)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素养。把健康企业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指导、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鼓励矿山、冶金铸造、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定活动,评选出一批意识高、能力强、影响力好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进行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六)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完善职业健康专家库和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依托现有医疗资源,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干的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专栏2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从区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诊断技术研究和能力建设。 2.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干,持续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区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预防控制、治疗和康复能力。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要求。 |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效能和水平。
按照市级部署要求,提升应用职业健康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的水平,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区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按照便民利企、优化服务的要求,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测评、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推动用人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八)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进职业健康法治公园建设,打造职业健康宣传专业平台,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鼓励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支持建设职业健康科普网络平台,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知识库。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各地要把职业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推动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实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国资委、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据法规标准,强化政策融合。各地要结合实际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疗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综合运用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通过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浮动等,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规划实施。各地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
(四)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规划落实。各地要结合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于2023年和2025年分别进行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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