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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02C/202301-00056 组配分类: 出生登记
发布机构: 狸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安徽省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业务办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23 发布日期: 2023-01-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02C/202301-00056
组配分类: 出生登记
发布机构: 狸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安徽省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业务办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23
发布日期: 2023-01-23
安徽省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业务办理
发布时间:2023-01-23 10:47 来源:狸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目的

在我省范围内先开展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工作。安徽省户籍居民在非户籍地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时,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结,减少申请人在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间来回奔波,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异地办理新生儿入户。

二、适用对象

在全国区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安徽省区域内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安徽省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三、办理流程

     (一)、业务受理

      申请人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出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的申请,签署《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承诺书》,并根据承诺书内容向实际居住地受理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原件(需要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二)、户籍地办理业务

      户籍地派出所接收到申请,在户政统一服务平台对于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保存处理,出生业务办理完成,打印户内成员常表、户口簿。

对于不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户籍地填写不允办理的原因,退回该申请。

      (三)、业务受理地-续办

收到户籍地的业务处理结果,受理地派出所民警办结业务。

如果户籍地派出所审核材料认为不符合入户申请,将执行不允办理操作,受理地派出所民警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给到群众。

     (四)、户籍地打印户口簿、

户籍地派出所打印户口本,群众可根据需要自己迁往领取或选择邮政速递户口本。

选择邮政速递的由户籍地派出所直接打印新户口本,快递给申请人。

注意:邮递费用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