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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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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212-00069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住建局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2年本)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30 发布日期: 2022-12-3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212-00069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住建局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2年本)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30
发布日期: 2022-12-30
宣州区住建局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2年本)
发布时间:2022-12-30 15:47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权力名称 委托主体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收费类型 收费依据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相对人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30日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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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行政相对人 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免费
3 房产测绘 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行政相对人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免费
4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行政相对人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六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免费
5 燃气经营安全评价 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行政相对人 村镇建设科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明确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均属于目录内物品。
3.《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和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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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排水水质、水量检(预)测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相对人 村镇建设科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第七条 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一)排水许可申请表;(二)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三)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四)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五)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六)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