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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301-0006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8 发布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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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8
发布日期: 2023-01-18
【主动回应】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18 13:57 来源:向阳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动回应】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标准

 

危险废物的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依据法律规定和 GB 34330,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 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首先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固体废物,依据 GB5085.1、GB 5085.2、GB 5085.3、GB 5085.4、GB 5085.5 和 GB 5085.6,以及 HJ 298 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4. 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