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40XL/202209-00042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卫健委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征求《宣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单位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14 | 发布日期: | 2022-09-14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40XL/202209-00042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卫健委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征求《宣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单位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14 |
发布日期: | 2022-09-14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为落实省、市工作要求,2024年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单位,现将《宣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单位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送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将修改意见于9月23日前报送至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xzqzyk@163.com ,无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人:陈家勋 ,联系电话:0563-3014435。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宣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医药工作,全面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巩固我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成果。根据安徽省卫健委转发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评审工作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评审方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评审细则(2022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征求制定《宣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结合,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特色作用。推动中医医疗、科教、培训、宣传等工作,以宣城中医院为龙头,宣城市中心医院、区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我区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宣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建立各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全区各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扶持力度,落实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以中医院建设为重点,辐射到全区广大农村,统筹配置全区中医资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建设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条件。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引进中医药硕士、本科毕业生,提升全区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建立培训机制,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培养区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强在职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提高其学历层次和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肛肠、老年病等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临床医生中成药应用水平。提高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重视中医特色预防保健体系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努力探索出符合本地中医特色预防保健体系建设的新路子。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使养生文化与健康旅游产业相结合。发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拓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能力。
(七)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中医巡诊巡讲”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三进”等活动,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中医药信息宣传工作,制作中医药适宜技术科普知识宣传系列短片,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区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八)落实扶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中医药服务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比例,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实行门诊慢病统筹,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使用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不占药占比,且可以加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按文件要求定价、采购、配送、使用。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满足更多群众需求。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一)各乡镇政府要积极组织乡镇、村(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开展多种形式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三)区卫健委负责对各医疗单位任务落实开展监督及指导,不定期进行现场督导,确保示范区建创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评审细则(2022版)》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区发改委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医重点项目建设的投入,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
(五)区委编办负责健全落实中医药管理体系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六)区财政局负责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专项经费和中医药事业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配套相应经费,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七)区人社局负责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方案,对中医药人才引进采取倾斜政策,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
(八)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支持全区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
(九)区医保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中医药服务项目倾斜政策。
(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本区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本区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
(十一)区科商经信局负责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全区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十二)区教体局负责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全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十三)区文旅局负责开展本区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本区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十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发展全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和中药材种植基地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合力。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指导;发改、人社、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在全区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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