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777363919H/202107-00083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2021年宣州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权力廉政风险点一览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索引号: | 11341703777363919H/202107-00083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2021年宣州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权力廉政风险点一览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3 |
1.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执法人员岗 |
2.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低 |
|||||
3.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2 |
植物检疫证的核发 |
3 |
1.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区种植业局植保站站长 |
2.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低 |
区种植业局植保站站长 |
||||
3.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区种植业局植保站站长 |
||||
3 |
植物检疫审批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区种植业局植保站站长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低 |
区种植业局植保站站长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区种植业局植保站站长 |
||||
4 |
动物防疫审批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 |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岗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岗 |
||||
5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 |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岗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6 |
动物诊疗许可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岗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7 |
兽药经营许可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岗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8 |
水产苗种审批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局禁捕办主任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9 |
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核发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局禁捕办主任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10 |
水域、滩涂养殖许可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局禁捕办主任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11 |
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区农村生态能源局工作人员/负责人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12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区农机局农机监理站长岗/局分管领导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13 |
内陆渔业船员证书核发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低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局禁捕办主任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中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14 |
农药经营许可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索取好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压制不办或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高 |
1.平时注重预防,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所有程序公开;所有审阅、修改需留下痕迹,修改需附理由,做到可查科追溯,3、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期间回避制度;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事,5、严格追究责任。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审查环节擅自改变工作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吃拿卡要。 |
高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
15 |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局分管局长 |
|||
16 |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7 |
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假、劣种子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8 |
对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关规定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9 |
对违反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有关规定,推广、销售农作物品种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0 |
对违反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有关规定进出口或销售种子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1 |
对违反农作物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档案及备案有关规定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高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2 |
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高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3 |
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4 |
对拒绝、阻挠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5 |
对违反农药登记、农药产品标签和农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6 |
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7 |
对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8 |
对违反肥料登记和标签有关规定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29 |
对违规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药、肥料或者城市垃圾、污泥和不及时清除、回收难降解残膜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30 |
对伪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或者出具检测结果不实并造成损害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31 |
对违反农业投入品销售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有关规定的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32 |
对销售的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33 |
对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34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未按规定召回农产品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35 |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有关规定和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未履行职责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36 |
对擅自移动、损毁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标示牌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37 |
对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农产品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38 |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采集证规定采集和违规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
2 |
未按法定程序、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中 |
1.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办理程序;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
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政纪律的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
39 |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
2 |
未按法定程序、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中 |
1.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办理程序;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
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政纪律的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
40 |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处罚 |
2 |
未按法定程序、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中 |
1.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办理程序;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
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政纪律的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
41 |
对未按规定制作、保存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42 |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43 |
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处罚 |
4 |
在简易处罚(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投诉、申诉、举报的案件不及时受理立案或隐瞒不报。 |
低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因利益关系,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取证不及时、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
高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因利益关系对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拟处罚意见不合理的予以批准,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的处罚决定予以默认。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44 |
对未领取植物检疫证书违规进行生产、试验、示范、推广和违规在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对象研究,引起疫情扩散的处罚 |
2 |
未按法定程序、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中 |
1.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办理程序;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
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政纪律的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
45 |
对无证调运植物、植物产品和谎报受检植物资料且拒不改正及违规使用植物检疫单证及相关标识的处罚 |
2 |
未按法定程序、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中 |
1.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办理程序;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
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政纪律的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
46 |
对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包装和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用途的处罚 |
2 |
未按法定程序、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中 |
1.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办理程序;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
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政纪律的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
47 |
对未经批准从境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隔离试种的处罚 |
2 |
未按法定程序、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中 |
1.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办理程序;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
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政纪律的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
48 |
对不按照植物检疫机构要求处理被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场地、仓库的处罚 |
2 |
未按法定程序、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中 |
1.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办理程序;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
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政纪律的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
49 |
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和渔具渔法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 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0 |
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1 |
对违反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2 |
对违反捕捞许可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3 |
对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和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4 |
对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5 |
对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主任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6 |
对船舶未按规定办理签证,在渔港内不服从管理和停泊时未留足值班人员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7 |
对违规在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和新、改、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8 |
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在停泊或进行装卸作业时造成渔港或渔港水域污染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59 |
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化学消油剂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0 |
对未经批准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1 |
对向渔港港池内倾倒污染物、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2 |
对已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手续,但未按规定持有船舶有关证书、签证簿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3 |
对无有效或冒用、转让渔业船舶文书证明和船名、船号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4 |
对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悬挂船名牌和配备救生、消防设备及滥用遇险求救信号,违反航行日志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5 |
对职务船员未按规定配齐、到期未办理证件审验,普通船员未取得有关训练合格证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6 |
对未经批准违章装载货物且影响船舶适航性能、违章载客,超过核定航区航行和超过抗风等级出航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7 |
对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禁止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等决定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8 |
对冒用、租借、涂改或者违规获取船员证书,持证人与证书所载内容不符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69 |
对航标或其他助航、导航标志和设施进行损坏或造成失效、移位、流失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0 |
对违反港航法律、法规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1 |
对违反航行救助有关规定,发生碰撞事故后擅离现场或拒不到指定地点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2 |
对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船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海事报告书》或内容不真实而影响海损事故调查处理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3 |
对非法捕杀、买卖、运输、携带、加工、邮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4 |
对伪造、倒卖、转让水生野生动物有关证件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低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5 |
对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其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6 |
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7 |
对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设施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防污证书、文书,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作业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8 |
对未经批准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79 |
对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
2 |
查获和调查环节谋取不当利益,私自放行,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索要或收取好处。 |
中 |
1.强化廉政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
3.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检查,严格立案手续实行逐级审批。 |
||||||
处罚决定环节谋取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处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
80 |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81 |
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其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82 |
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83 |
对违反种畜禽管理和畜禽标识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84 |
对畜禽养殖场未按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高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85 |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86 |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畜禽品种资源保种群(场)内进行畜禽品种杂交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3.强化《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等有关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87 |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规定处理,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卸前后未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88 |
对未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产品和有关污染物、接触物以及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相关物品和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诊疗废水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89 |
对违反封锁疫区内动物及其产品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0 |
对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活动和跨省域引进未经审批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产品或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1 |
对违反检疫证明、标志或者畜禽标识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有关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2 |
对不遵守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及其产品,超越权限发布动物疫情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3 |
对违反动物诊疗许可证有关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因违规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4 |
对违反动物诊疗活动有关规定,执业兽医不按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防控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有关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5 |
对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和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3.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有关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6 |
对动物诊疗场所不具备相应法定条件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
3.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7 |
对动物诊疗机构连续停业两年以上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并拒不改正的处罚 |
2 |
1.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活动;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高 |
2.严格遵循办案流程,执法、调查取证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8 |
对动物诊疗机构未办理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未在诊疗场所公示有关信息,违反病历、处方笺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99 |
对执业兽医超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0 |
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1 |
对执业兽医连续2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或者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2年,(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出让、出租、出借或被吊销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2 |
对执业兽医师未经亲自诊断、治疗而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伪造诊断结果和出具虚假证明,违反病历、处方笺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3 |
对乡村兽医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不按要求参加疫病防控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4 |
对跨省域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未报告以及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5 |
对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6 |
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7 |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其使用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8 |
对拒绝、阻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报告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09 |
对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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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对无证生产、经营兽药或者生产、经营假、劣兽药,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11 |
对违规取得或者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12 |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新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13 |
对违反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14 |
对境外企业在中国违规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15 |
对违反动物规范用药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16 |
对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17 |
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18 |
对不按规定报告发现的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或者不收集报送监测期内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19 |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0 |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1 |
对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或者直接饲喂动物原料药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2 |
对违反水产养殖中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兽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3 |
对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中加入不利人体健康的物质和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4 |
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5 |
对违反生鲜乳收购许可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6 |
对违反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7 |
对违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8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未实行有关记录、观察制度,产品未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29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30 |
对生产、经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31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经营拆包、分装或者失效、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32 |
对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不主动召回或者不停止销售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33 |
对养殖者违反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34 |
对违反生猪定点屠宰许可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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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对违反生猪屠宰操作、记录和检验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36 |
对生猪及其产品注入水、其他物质或者为其违法活动提供场所和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储存设施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37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照要求运输生猪及其产品或者未履行不合格生猪产品召回义务的处罚 |
3 |
1.立案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该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查处。 |
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一律回避; |
||||||
3.强化《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执行力,规范自由裁量权; |
||||||
2.调查取证环节,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收受当事人好处,隐瞒事实、避重就轻。 |
中 |
4.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案件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
||||
3.拟定处罚意见环节,收受好处,故意改变行政处罚性质、种类、幅度、大案小罚、小案大罚或违法不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38 |
对违反农业机械维修经营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在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处罚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
3.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接到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或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39 |
对违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在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处罚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
3.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接到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或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40 |
对违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在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处罚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
3.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接到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或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41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规载人的处罚 |
2 |
在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处罚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
3.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接到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或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42 |
对违反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在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处罚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
3.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
接到举报人举报的案件不受理或隐瞒不报。 |
低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在处罚过程中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 |
高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43 |
对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
2 |
在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处罚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
3.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接到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或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44 |
对违反跨区作业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接到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或处罚。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在现场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低 |
2.建立健全农业跨区作业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
145 |
对造成农业机械责任事故的处罚 |
2 |
在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处罚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
3.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接到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或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46 |
对违反农业机械使用规范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在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处罚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
3.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接到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或处罚。 |
中 |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47 |
对承担农村能源利用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未经农村能源专业技术审核的处罚 |
3 |
在简易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高 |
1.要求执法必须两人以上;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接到举报人举报的案件不受理或隐瞒不报。 |
中 |
3.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 |
高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48 |
对从事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者,未领取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3 |
在简易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高 |
1.要求执法必须两人以上;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接到举报人举报的案件不受理或隐瞒不报。 |
中 |
3.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 |
高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49 |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的新蚕品种的处罚 |
3 |
在简易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高 |
1.要求执法必须两人以上;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接到举报人举报的案件不受理或隐瞒不报。 |
中 |
3.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 |
高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0 |
对违反蚕种生产、经营许可有关规定的处罚 |
3 |
在简易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高 |
1.要求执法必须两人以上;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接到举报人举报的案件不受理或隐瞒不报。 |
中 |
3.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 |
高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1 |
对销售的蚕种未附具蚕种检疫合格证、质量合格证和标签的处罚 |
3 |
在简易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高 |
1.要求执法必须两人以上;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接到举报人举报的案件不受理或隐瞒不报。 |
中 |
3.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 |
高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2 |
对以不合格蚕种冒充合格的蚕种或者冒充其他企业(种场)名称、品种的蚕种的处罚 |
3 |
在简易处罚过程中不出具相关文书、直接收取罚款。 |
高 |
1.要求执法必须两人以上;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接到举报人举报的案件不受理或隐瞒不报。 |
中 |
3.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吃拿卡要。 |
高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3 |
查封、扣押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2 |
在封存、扣押时未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
低 |
1、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要求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应当依法解除查封、扣押时,不依法解除或占为己有 |
中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行政强制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4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2 |
在封存、扣押时未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
低 |
1、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要求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应当依法解除查封、扣押时,不依法解除或占为己有 |
中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行政强制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5 |
封存或者扣押与品种侵权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
2 |
在封存、扣押时未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
低 |
1、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要求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应当依法解除查封、扣押时,不依法解除或占为己有 |
中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行政强制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6 |
封存或者扣押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
2 |
在封存、扣押时未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
低 |
1、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要求执法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应当依法解除查封、扣押时,不依法解除或占为己有 |
中 |
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行政强制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7 |
发生一、二类动物疫病时,采取有关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 |
3 |
1.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畜牧兽医管理局工作人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畜牧兽医管理局分管领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8 |
隔离、封存、扣押和处理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59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的兽药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60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61 |
查封、扣押 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查封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62 |
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63 |
封存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64 |
植物疫区封锁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65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代作处理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66 |
对未经检验进行销售或使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强制补检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67 |
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船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局禁捕办主任 |
|||
168 |
强制拆除非法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或者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局禁捕办主任 |
|||
169 |
收缴渔业船舶证书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局禁捕办主任 |
|||
170 |
收缴渔业船员证书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局禁捕办主任 |
|||
171 |
收缴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件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72 |
收缴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件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73 |
扣押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且拒不停止使用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74 |
查封、扣押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拒不改正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75 |
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低 |
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执法人员岗 |
2.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强制标准。 |
高 |
2.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管,及时公开; |
||||
3.做出处理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应当没收或销毁的未没收、销毁。 |
低 |
3.强化《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
176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2 |
确定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环节不执行法律法规规定,超过物价局核定标准 |
高 |
1. 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2.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八项规定; |
||||||
3. 加强督查价差,严厉查处违反廉政规定行为。 |
||||||
征收环节不开正式行政事业收费票据,收费不入账 |
高 |
4.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
局禁捕办全体执法人员、主任 |
|||
5.建立群众举报制度,采取定期抽查制度。 |
||||||
177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登记 |
1 |
核发证件时不及时,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经科科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78 |
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1 |
现场鉴定不及时,偏袒一方,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局分管局长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79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 |
1 |
抽样送检鉴定不及时,偏袒一方,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局分管局长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0 |
乡村兽医登记 |
1 |
登记受理、核发证件不及时,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岗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1 |
农业农机事故责任的认定 |
1 |
现场鉴定不及时,偏袒一方,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机管理局监理站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2 |
农机事故责任的认定 |
1 |
现场鉴定不及时,偏袒一方,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机管理局监理站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3 |
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裁决 |
1 |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协调处理不及时,偏袒一方,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经科科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4 |
渔业生产纠纷裁决 |
1 |
渔业生产纠纷协调处理不及时,偏袒一方,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5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备案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局分管领导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6 |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复审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经科科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7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初审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8 |
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查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局分管领导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89 |
执业(助理)兽医师注册(备案)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岗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90 |
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行政调解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机管理局监理站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91 |
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因维修质量发生争议的调解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机管理局管理股股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92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质量问题的行政调解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机管理局管理股股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93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质量问题的行政调解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机管理局管理股股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94 |
拖拉机抵押登记、注销抵押登记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机管理局监理站站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95 |
渔业船水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局禁捕办主任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96 |
农村承包地调整的批准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经科科长岗/局分管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
197 |
农村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方案审核 |
1 |
受理、送达不及时,审查阶段不严格,收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中 |
1.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区农村生态能源局工作人员/负责人 |
2.严格按照农业部行业规范和省有关文件进行审批,不徇情,不谋私利。 |
||||||
3.科学配置AB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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