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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210-00012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理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0
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210-00012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理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0
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10-10 09:41 来源:朱桥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办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救助供养标准: 

地区 

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照料护理保障情况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元/月/人) 

全护理标准(元/月/人) 

半护理标准(元/月/人) 

宣州区 

875 

98 

88 

  

4.申请材料: 

申请特困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5.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申请特困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提交乡镇(街道)联审联批小组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按要求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长期末端公示。    

6.办理时间、地点: 

法定工作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