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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205-00054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社会安全类预警】关于开展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30 发布日期: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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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社会安全类预警】关于开展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30
发布日期: 2022-05-30
【社会安全类预警】关于开展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10:33 来源: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徽省安委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工作举措及委、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宣区安2022〕6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近期全国、全省工贸重点行业企业接连发生了几起较大事故,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6”料仓本体漏灰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广东省惠东县华业铸造厂“2·18”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4月22日我区杨柳镇境内一技改项目发生起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死亡。各乡镇办事处及园区要深刻吸取市内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排查工贸行业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各地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工贸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稳定环境。

二、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各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立查立改、持续整改,全面提升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31日)。各地要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宣区安2022〕6号)文件要求,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指导辖区工贸行业微型企业严格按照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贸行业非高危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应急〔2021〕120号)文件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并按照要求落实隐患整改。

(二)全面检查阶段61日至10月31日)。各地要统筹安排部署,制订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工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基础台账。区应急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总结巩固阶段(111日至1231日)。要及时规范相关工作台账,认真梳理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完善下一步工作机制和防范措施,同时要跟踪督促企业隐患整改等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检查内容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细致地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消除事故隐患。此次大检查工作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对金属冶炼(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高危作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突出小微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紧盯企业除尘器、脱硫脱硝相关环保设施燃气使用等重点环节,有效预防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检查内容重点如下:

(一)金属冶炼领域。严格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要求,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职责制度落实,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重要设施设备本体及安全附件检查与检测以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粉尘涉爆领域。严格落实《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6号)要求,以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粮食饲料加工、纺织品加工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作为重点内容,重点排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设计、通风除尘、供配电及电气使用、收集贮存及清理粉尘、检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执行情况、应急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涉氨制冷领域。重点整治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使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独立操作间且操作间作业人数超9人”两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液氨制冷机房、液氨储罐区、冷库等重点部位,围绕企业液氨储存和使用过程安全监控措施,氨机房、液氨储罐区安装氨泄漏报警系统,制冷机房有无紧急卸氨装置,库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出口、液氨泄压管线设置,机房紧急卸氨器是否设置卸氨池,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配备使用等。

(四)有限空间领域。以工贸行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和水泥、造纸、建材、酱腌菜、皮革皮毛鞣制加工、印染企业为重点,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重点排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地要深入现场严督细查,发挥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作用,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工贸行业企业拒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或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等行为,立即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力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疫情防控。各地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