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领域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区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实施应急管理网格化监管,着重解决重大风险应急管控不到位、不及时、不准确的实际问题,构建切实可行的应急防控救援体系,提升高新区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构建应急管理工作上下联动机制,建立由各部门参与的公共设施、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领域应急处置联动模式。
(一)构建应急管理网格
以高新区安委会为主体,管委会主任为网格长,各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网格长,负有安全监管和应急预防与处置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网格员。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和成员为调度员。
(二)建立应急管理网格调度中心
配合区应急局加强应急管理网格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应急管理中心设置二级网格调度中心,建设应急网格调度平台、信息预警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机制。
(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际,依托高新区新晴路消防站内消防队伍,金宏化工、亨泰电子等有关企业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四)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在高新区新晴路消防站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明确应急物资储备责任,保证灾害或应急救援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物资能及时运抵救援现场。
(五)建立应急预警机制
利用高新区企业家微信交流群和新建的应急网格调度平台、信息预警平台,发布应急预警信息。
三、实施步骤
全面推进高新区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按照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2年7月1日-7月15日)
成立高新区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配置,启动高新区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2022年7月16日—9月30)
组织网格员名单内各网格成员参加网格化建设业务培训,实现网格成员熟练掌握操作系统。
配合建立网格调度平台(一张图、一张表、一台电脑),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
总结宣传应急管理网格建成后的成效和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应急管理网格长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网格长及副网格长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二)推动运行利用。各网格员要积极利用应急管理网格进行风险隐患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发挥网格员作用。
附件:1.高新区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和工作职责
2.高新区应急管理网络体系构成图
3.高新区应急防控救援网格工作职责
附件1
高新区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一、成员名单
组 长:赵流海
副组长:胡伟仕、孙平、易承志、夏伟、夏登城、郑治、蒋超、胡德才。
成 员:何启发、仇贵鹏、潘雪莹、邵帅、杨晗、叶明军、周立峰、肖忠林、赵振华、马石舫、陈翟胜、王志文、王学超、刘鸣、郑建军、冯明、杜冬冬、吴静民、宫能武、胡庆、李本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叶明军,办公室成员:钟辉、姚方琪。
二、工作职责
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应急管理网格日常管理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发布应急预警信息,负责处置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工贸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件。
党政办公室:负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正确宣传安全事故或其他安全突发事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党工委和管委会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
经济发展局: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协助、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招商局:负责在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中,监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投入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资金,监督指导资金使用。
建设管理局、高新投公司:负责编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物业管理、建筑物拆除工程等,负责处置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供水、燃气、电力、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突发事件,承担高新区防洪排涝处置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处置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中的突发事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处置涉及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的突发事件。
交通管理服务站:负责处置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突发事件。
环保办:负责指导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差处理,指导协调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事件进行调查,提供应急监测等技术支持。
园区管理中心: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警,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司法所:负责处置涉及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确定工作的突发事件。
派出所:负责处置大型活动、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和剧毒)、烟花爆竹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处置园区容貌环境卫生管理、违法建筑物拆除等风险隐患和突发事件。
消防站:负责高新区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