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37Y/202206-00010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机构: | 双桥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宣州区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6-14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37Y/202206-00010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机构: | 双桥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宣州区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6-14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区乡村生态振兴工
作,根据《安徽省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宣城市乡村
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 宣
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州区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宣区发〔2022〕1 号)等要求,结合
我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
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先行、久久为功,分
类试点、重点推进,系统修复、减污降碳原则,立足“三地
一区”和“四化同步”,探索“整镇(乡)推进”模式,持
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提升乡村生态文明理念,
推进乡村生态宜居宜业,促进乡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老
百姓留住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以乡村生态振兴
助力现代化美好宣州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 2025 年,农村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机制基本建立,生
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初步形成,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
显改善。
分类建设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形成各具特
色的建设模式。到 2025 年,全区所有乡镇试点乡(镇)或
试点村建设覆盖 50%左右乡镇。生态振兴试点乡(镇)和试
点村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良好、宜业宜居宜游,建立农
村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制度,成为全区乡村生态振兴模板。
三、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
和规范,坚持建管并重,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农户参
与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组织开展问题摸排,制订整改措
施,按要求推进整改。到 2025 年,改造提升农村无害化卫
生厕所 1 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5%以上,进一步建立
和完善农村厕所管护服务体系,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
源化利用,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落
实。各相关乡镇街道办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相关乡镇街道
办落实,不再列出)
(二)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因
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升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河湖、灌渠岸线周边居民生活污水要做到有效收集处理,确保不影响水质。优先推
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加强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化运行维护。以河流为脉络,以村
庄为节点,通过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
和河湖管护等多项措施,开展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
设。到 2025 年底,全区新增完成 57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 35%以上;持续开展农村
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进一步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成
效,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将全区农村黑
臭水体清单和治理工作进展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
开,并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公告栏等向村民公示,接受公众
监督,加强动态管理,2025 年底前,全部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13 条纳入省级名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坚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盘棋,以“三统一、三统筹”为原则,进一步整合各乡镇
街道环卫设施资源,优化农村环卫作业运行体系,实现农村
环境卫生质量提标和环卫设施环保达标,建立健全农村生活
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或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动农村
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细化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
态化管理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
群众化参与。到 2025 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健全,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 95%以上。持续推进“生
态美超市”建设,全区到 2025 年,新建 23 个“生态美超市”,
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和资源化率。(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
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改委、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深入推进村庄清洁提升行动。持续深化“五清一
改”村庄清洁行动,因村施策、分类推进,全面推进自然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到 2025 年,完成 200 个重点自然村整
治任务,多措并举示范带动,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
丽宜居转变。(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乡村振兴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持续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推进村庄规划
“多规合一”,完善村庄布局和分类,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
编。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改厕“三大革命”和
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
行动”,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计划,开
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到 2025 年,完
成 23 个省、市级美丽中心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升
行动,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继续抓好 2 个市级美丽乡村片
区建设,创建 2 个区级美丽乡村片区、2 个中国美丽休闲乡
村,提升 17 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服务功能向
周边村庄延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分类建设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选择
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积极支持,具备一定工作基础
和特色的地方开展试点。2022 年,选择 1 个乡(镇)、1 个
不同乡镇的村开展试点。2023 年,选择 1 个乡(镇)、1 个
不同乡镇的村开展试点。总结推广试点建设经验,2024 年,
新增 2 个左右生态振兴试点乡(镇)或试点村。到 2025 年,
试点乡(镇)或试点村建设覆盖 50%左右乡镇。(区乡村生
态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禁止污染向农村地区非法转移
(一)禁止落后产业向农村地区转移。落实生态保护红
线管控要求,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加强产业转移项目
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工作。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
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坚持高标准承
接产业转移,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
向农村转移。(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依法打击污染非法转移行为。建立健全污染防控
长效机制,压紧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监管
职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违法将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河
道、路边、池塘转移、倾倒、填埋。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市公安局宣
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一)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行动。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
效与农药减量化行动,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前提下,化肥农
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 90%
以上。2025 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 43%,农作物
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到 60%。(区
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秸秆综合
利用中心,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合理布局规模化
养殖场,加强种养结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膜回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建立健全废弃农
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2025 年,农作物秸秆综
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7%以上,
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 90%。(区农业农村局负
责)
(三)推进产业模式生态化。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达标治理。推进农业生
产清洁化,加大农业机械节能减排,更新淘汰高能耗农业机
械装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
加强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开发生物天然气,满足农业农村需求。积极开展绿色能源小镇试点,优先发展生态
循环农业,积极争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区农业农
村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
实)
(四)推动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
系统修复工程。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
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配合加强安徽扬
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巩固退
耕还林成果。坚持绿色发展,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探索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推动十年禁渔铁令生威。
巩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区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
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推进信息化管理。推动数字乡村试点示范。推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监管
数字化,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区农业农村局、区
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乡村振
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一)强化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持续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聚焦重有色金属、石煤、
硫铁矿等矿区,以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全面开展涉重金属关停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
体废物排查整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实施农用
地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
溯源,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确保轻中度污染耕地基本
实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全部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开展
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到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达到 93%左右。(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禁止污染农用地行为。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
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
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将重金属或者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
污染土壤用于造田和土地复垦。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
垦为耕地的,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农用地
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严禁复垦为耕地。(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推进优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一)打造高质量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充
分发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的生态优势,深入挖掘
特色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生态种植和养殖,积极支持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申报认证,
打造地域特色品牌。建设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绿色和
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培育“二品一标”农产品,发展绿色特
色农业。(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
落实)
(二)打造乡村生态品牌。发挥优美自然资源和人文底
蕴优势,合法合规开展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研学体验、生
态康养、特色加工业和特色服务业等活动,培育绿色生态环
保的乡村生态产业链,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乡村特色旅游
示范点、试点村,创建乡村生态旅游品牌。(区乡村生态振
兴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纵向生态保护
补偿机制,突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功能定位,完善生
态保护区财力支持机制。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流
域为重点,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保护补偿。建立健全分类补
偿制度,完善湿地、森林、扬子鳄等生态保护区生态补偿机
制。(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
事业发展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落
实)
八、强化生态文明理念
(一)培育乡村生态文化。加强生态阵地建设,打造以
红色、历史文化等传承为主题的乡村生态文化品牌。将生态文化培育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鼓励各地争创美丽
乡村景观带、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景观提升等项目。开展美丽
宜居村庄、最美庭院创建,讲好美好家风家训故事。(区乡
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强生态文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
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普及乡村生态振兴知识,将乡村生
态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加以固化,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
任意识。培养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
生态振兴的良好氛围。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农业绿色发展等政策和技术培训。(区乡村生态振
兴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加强组织协
调,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共
同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进乡村生
态振兴工作,确保乡村生态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
强省、市、区三级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协调联动,推动生态振
兴工作取得实效。(区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
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强财政保障。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坚持把生态
环保投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加大乡村生态振兴资金投
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统筹安排相关渠道资金,用于乡村生态振兴。
加大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以市场化手段,促进生态
环境治理类项目与区域开发等经营性项目同步设计、一体实
施,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化融资模式。(区
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强化项目推动。结合农村生态、人居环境质量改
善、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支持领
域,统筹谋划乡村生态振兴类项目,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
持。在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纳入 PPP 项目库的乡村生态振兴
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鼓励采取整合打
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推
动基层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
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乡村振兴局、区生
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强化技术管理。围绕乡村生态振兴,建立健全农
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智慧监管等技术
支撑体系。学习借鉴江浙沪先行发达地区经验,推广农村改
厕、污水治理等实用技术。(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
生态环境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提升长效机制。探索适合本地的长效管护模式,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纳入村民自治内容。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制,以及区级协调、乡镇(街
道)监督、村(居)负责的三级管理协调网络,整体提升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长效管护水平,不断巩固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成果。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
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区乡村生态振兴专项
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加强监查考核。加强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检查
指导,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和工作跟踪调度,形成乡村生态振
兴统筹谋划、合力推动、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
将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
核,年度考核结果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乡村生态
振兴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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