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2022年第60号提案的答复
乐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2020年12月31日,中共宣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宣州区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近年来,我区以推动农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为着力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努力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宣州农村法治建设新路径,有效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更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工作。
一、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筑牢乡村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治副书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法治副书记各项管理规定,加强村(社区)法治副书记管理,并切实发挥好作用,助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切实提升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规范提升工程。按照“法律明白人”培育标准,加强法治培训,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骨干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其在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法律服务、化解农村矛盾、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区农民树立法治信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乡村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氛围。
三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采用“集中+常态化”的方式,打造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领头雁”队伍,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提升农村干部依法治村能力水平。
四是配齐配强法律顾问。按照“1+N”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区218个村(社区)配齐配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切实发挥好专业人才作用,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为乡村治理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
二、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推动乡村依法治理实效。
一是突出重点宣传内容,强化农村普法实效。大力普及民法典等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法润宣州”普法志愿者、村(社区)“法治副书记”、“法律明白人”和村法律顾问深入田边地头、农户家中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采取法律咨询、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等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农村多发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林业产权、土地承包转让、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房屋产权、家庭婚姻、家庭赡养、财产继承、妇女儿童维权、农民工维权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
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农村普法水平。把“以案释法”作为农村普法宣传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结合农村实际,深度挖掘本地典型“三农”案例,通过“以案说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充分发挥“阳德之声”普法艺术团、水东皮影戏博物馆等法治文艺演出团队作用,积极开展送法治文艺下乡活动,发挥好法治文化在培养乡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方面的独特作用,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投入,强化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围绕“五个一”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村(社区)法治广场、法治书屋、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时能更好地接受法治的熏陶。今年将新增10个以上村级法治文化广场。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扩大受案范围,拓展农村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确定我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专门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军人军属、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老人、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便民措施,提高农村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平台、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7个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218个,形成全区范围内法律服务圈,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零距离”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农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平安稳定。
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建设,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按照“因地制宜、示范引导、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建设,并切实发挥好作用。根据群众诉求,不断壮大队伍规模,把更多的热心群众拉进信息员队伍,更加全面搜集讯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全区26个乡镇(街道)、218个村(社区)全部建有调委会,共有专、兼职调解人员1460人。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以“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为原则,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开展矛盾隐患大排查,综合运用多元化解手段方法,推动矛盾纠纷消存量、减增量、控变量和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宣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办结种类: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563-3014520
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
2022年5月20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