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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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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26F/202204-00065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图文解读】《宣城市宣州区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9 发布日期: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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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图文解读】《宣城市宣州区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9
发布日期: 2022-04-29
【图文解读】《宣城市宣州区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9 17:25 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我区现有常住人口77.4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6.3万人,占比21.3%,比全国高2.2%;65周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3.6万人,占比17.62%,已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其中高龄、独居、失能老人助餐需求十分迫切。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2022年新增9个城市社区老年食堂10个社区老年助餐点

(二)2022年新增的4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同步配套建设社区老年助餐点

(三)支持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定位。

    支持社会参与。

    注重质量提升。

四、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

(二)服务方式通过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老年助餐点获得就餐取餐、送餐上门等服务。

其中,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社区老年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中型饭店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老年助餐点是指不具备膳食加工能力,主要作为配送中转和供居民区老年人集中用餐的场所。

(三)助餐服务形式。

1.新建和改建社区老年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社区老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资质,供餐能力在50人/餐以上,就餐面积原则不少于50平方米。

社区老年食堂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依托现有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合理设置社区老年食堂。

原则上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个社区老年食堂。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

2.设置老年助餐点。没有条件建立社区老年食堂的,可按照辖区内老年助餐需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点,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

老年助餐点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仅提供取餐服务的除外),设置配(备)餐区和就餐区,面积原则不少于20平方米。

老年助餐点应设置在一楼,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设置在及以上楼层的应配备无障碍电梯。

3.引入社会餐饮企业开展助餐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利用有资质的社会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馆)加工能力和网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

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形式依托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大中型餐馆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